高顿网校友情提示,*7鞍山会计继续教育网上总结信息农村信用社可计提的准备金有哪些等内容公布如下:
  【问题】
  农村信用社可否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4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9号)的规定同时计提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还是只能计提其中的一种?
 
  【解答】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4号)文件适用于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财务公司和城乡信用社等国家允许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企业。
  农村信用社属于国家允许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企业,因此,财税[2009]64号文适用于农村信用社。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9号)文件针对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
  农村信用社的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按规定提取的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专项准备金可以税前扣除。
  因此,农村信用社可按规定同时计提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专项准备金可以在税前扣除。
     
  扫一扫微信,学习实务技巧
   
  高顿网校特别提醒:已经报名2014年财会考试的考生可按照复习计划有效进行!另外,高顿网校2014年财会考试高清课程已经开通,通过针对性地讲解、训练、答疑、模考,对学习过程进行全程跟踪、分析、指导,可以帮助考生全面提升备考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