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友情提示,*7随州会计继续教育网上总结信息租车公司可否就油料费开具服务发票等内容公布如下:
  【问题】
  我公司是一家生产企业,办公用车采用租赁的方式,出租方是一家服务公司。租赁协议上写明:租赁费5万元,油费3万元,保险费1万元,修理费1万元,合计10万元。服务公司只能提供服务业发票,请问油料费、修理费等取得服务业发票可以吗?
 
  【解答】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行为。除本细则第七条的规定外,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不缴纳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应税劳务,缴纳营业税。
  因此,服务公司为租赁汽车而向企业收取的油料费、修理费应一并作为租赁收入计征营业税,就收取的10万元一并向企业出具租赁发票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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