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目前为止,我国企业基本上是根据现行的会计报表分类方法,将企业成本分为生产成本和销售成本,而将物流成本与销售成本混在一起。根据我国2001年8月颁布的《物流术语标准》的概念,物流应包括供应物流、生产物流、销售物流、回收物流、废弃物流等环节,每个环节都有相对应的物流成本。在我国现有会计报表中所能体现的“物流成本”是属于可视成本开支,可称之为显性成本。企业物流成本应该综合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中,但是,由于在确认、分类、报告等方面,这两张报表都必须遵循现行会计准则的要求,导使物流成本的“剥离”缺陷和“不完全”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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