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天津大学化工学院2027年工程博士招生办法已经公布了,接下来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具体有哪些内容吧!
 
天大化工学院2027工程博士招生办法
 
  按照《天津大学2027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结合化工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普通招考类工程博士招生办法。
  一、适用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通过“申请—审核”方式报考天津大学化工学院2027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的考生。
  二、申请条件
  (一)基本要求:符合《天津大学2027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名条件。
  (二)申请非全日制类型的考生,需在已有成果、在研进展以及未来方向等方面阐述目前从事工作对所在领域及所在行业的工程技术革新、所在区域经济发展起到的推动作用。
  三、招生类别
  招生类别:085600材料与化工;085800能源动力;086000生物与医药
  四、申请审核程序
  A申请阶段
  报名时间和报名流程等按照《天津大学2027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申请流程执行,请特别留意报名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信息,逾期不补。
  1.资格审查
  学院按照报考专业成立不少于5人的材料审核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审核满分为100分,学院将根据当年招生计划择优选拔进入考核环节的考生。审查结果将进行集中公示,并通过报名系统向考生反馈。

报考材料审核要素

分值

考生学习经历、专业及工作背景(非全日制)与报考专业或导师研究方向相关性

 

20

考生工程实践能力、相关科研成绩和学术水平

非全日制定向考生重点考察: 考生与报考导师科研项目合作基础、合作计划

 

40

 

培养潜质、专业知识、 综合素质能力

 

20

报考材料完整,写作规范,语言准确,逻辑清晰,研究计划选题的理论意义或实用价值较高

 

20

  2.现场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需携带全部申请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办理审查确认手续后参加考核,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B审核阶段
  综合考核安排:采用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
  1.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
  考生总成绩=(外国语成绩+专业基础测试成绩+专业综合测试成绩)/3×40%+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成绩×60%
  2.综合考核办法
  (1)外国语测试(100分)
  外国语成绩通过面试统一认定给分,满分100分。
  (2)专业基础测试(100分)
  考试方式:面试
  考试内容:工程理论
  要求及内容:回答考试教师提出的专业基础问题,内容包括化工热力学,传递(包括传质)过程原理,化学反应工程,生物化学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应用化学等理论及其应用。
  (3)专业综合测试(实践考核)(100分)
  考试方式:面试
  要求:由考生选报的导师确定一个实践考核项目,提前一天交给考生。面试时,考生用5分钟PPT展示,内容包括项目的研究背景、解决问题的思路、拟采用的办法及可行性(60分);现场回答面试小组提问(40分)。
  (4)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100分)
  考试方式:面试
  要求:
  1)以PPT形式介绍已有研究成果及未来研究计划,展示时间10分钟。
  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科研工作经历、以主要负责人身份承担的国家级及省部级工程项目情况(非全日制考生)、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论文情况、授权发明专利情况、科研获奖情况、未来研究计划等(40分)
  2)回答面试小组提出的问题(60分)
  C录取阶段
  1.录取规则
  依据学校下达的工程博士招生计划和各报考类别及类型综合考核结果,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队,择优录取。考核总成绩低于60分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以硕士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通过专业考核后,需加试政治理论课和两门专业课,满分均为100分,成绩须达到及格线60分。
  2调剂原则
  若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名额有空缺时,上线但未被第一志愿导师录取的考生可申请进行调剂,经调剂志愿导师同意接收并考核通过后方可被录取,否则将不予录取。
  五、监督机制
  (一)化工学院审核监察小组:
  成立不少于5位博士生导师组成的专家审核监察小组对博士研究生的招生选拔进行全过程监察督导。
  (二)拟录取公示
  博士生招生工作将遵照公平、公正原则进行,考核结束后将在学院网站按规定公示拟录取考生的考核总成绩及拟录取名单,接受监督。
  为保障招生计划落实以及维护招生的严肃性,拟录取后如放弃拟录取资格请在公示期内提出,公示期结束后将报送并制作有关录取资料。公示期结束后提出放弃拟录取资格不予受理,务请慎重。
  (三)申诉机制:
  凡对录取结果持有异议的考生或导师,可在公示期间进行申诉。申诉人向我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实名、客观提交申诉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由学院进行调查处理。
  电话:022-27892369;邮箱:shiruobing@tju.edu.cn
  六、其它事项
  1.我院通讯方式:
  通讯地址:天津市津南区雅观路135号天津大学第50教学楼
  邮编:300072
  联系电话:022-27892369
  联系人:石老师
  Email:shiruobing@tju.edu.cn
  2.本招生办法由天津大学化工学院负责解释。办法中的未尽事项按照《天津大学2027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执行。
  3.国(境)外考生须在现场确认时出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报考无效。
  4.如遇政策变化或学校通知,我院招生办法各环节、流程将根据上级部门有关文件做相应调整,请务必关注我院网站以及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