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天津大学精密仪器与光电子工程学院2027年工程博士招生办法已经公布了,接下来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具体有哪些内容吧!
  按照《天津大学2027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结合精密仪器与光电子工程学院(以下简称:精仪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普通招考类工程博士招生办法。
  一、适用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通过“申请—审核”方式报考天津大学精密仪器与光电子工程学院2027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的考生。
  二、申请条件
  (一)基本要求:符合《天津大学2027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名条件。
  (二)学院要求的其他条件:
  未取得硕士学位的单证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允许报考。
  三、招生类别
  招生类别:085400电子信息;085500机械。
  四、申请审核程序
  A申请阶段
  报名时间和报名流程等按照《天津大学2027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申请流程执行,请特别留意报名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信息,逾期不补。
  第二阶段报名结束后,精仪学院官网统一发布初审通过名单及考
  核安排。
  1.资格审查
  考生在博士招生管理系统中自主选择和申请导师;学院成立不少于5人的材料审核小组,在报名结束后,对申请材料统一进行审核,材料审查结果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为审查不通过。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可进入多元考核环节。审查结果将于精仪学院官网进行集中公示,并通过报名系统向考生反馈。
  资格审查要素及分值明细表

报考材料审查要素

分值

学习经历、专业及工作背景(非全日制)与报考专业或导师研究方向相关性。

 

20

工程实践能力、科研能力及学术水平。此外,非全日制定向考生还要考察考生与报考导师科研项目合作基础或项目合作计划。

 

 

 

40

综合素质和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

40

  2.现场确认
  学院将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进行现场确认,请考生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申请材料(见《天津大学2027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具体安排将在我院官网另行通知。
  B审核阶段
  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专家小组,成员由学院的博士生导
  师组成,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设秘书1人。
  综合考核包括外国语考核、专业基础、专业综合、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四部分。
  1.外国语考核:以面试方式进行,外国语成绩作为考核参考项,不计入总分。
  2.专业考核:包括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两部分,采用考生自述和面试专家提问的方式。
  考生自述环节10分钟,每位考生需事先制作包含个人基本情况、科研经历、工程实践经历、工作经历及取得的代表性成果、博士阶段研究计划等内容的PPT,申请非全日制工程博士还需展示目前从事工作对所在领域、所在行业工程技术革新、所在区域经济发展起到的推动作用。
  专家根据考生自述内容进行提问,重点考核考生科研、工程实践工作情况和对专业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对专业知识灵活运用的程度,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科研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专业潜力。
  3.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面试专家提问,考生回答。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心理素质、思维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表达能力、研究兴趣、研究计划、人生规划等方面,旨在考查考生的规划能力,观察其是否为博士期间的学习与研究工作的开展做好了相应的准备。重点考察考生是否具备工程博士培养的潜能和素质。了解考生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潜力和创造性。
  4.分制:外国语考核、专业基础、专业综合、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每位专家根据考核情况对考生进行现场评分,所有专家的分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专业基础、专业综合、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三个成绩中任一成绩未达到及格线(60分)的考生均属考核不合格,一概不予录取。
  5.总成绩的计算办法:总成绩=专业基础成绩*20%+专业综合成绩*20%+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成绩*60%。
  6.以硕士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通过专业考核后,需加试政治理论课和两门专业课,满分均为100分,成绩须达到及格线60分。
  C录取阶段
  1.录取规则
  参加学院综合考核的全部考生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并结合当年工程博士研究生招生名额按顺序确定拟录取人员候选名单。
  2.调剂原则
  以师生双向选择为主。成绩排名靠前的考生如报考导师无名额,则可调剂到其他导师名下,若不同意调剂,则视为放弃。
  五、监督机制
  (一)精仪学院审核监察小组
  成立不少于5位博士生导师组成的专家审核监察小组对博士研
  究生的招生选拔进行全过程监察督导。
  (二)拟录取公示
  博士生招生工作将遵照公平、公正原则进行,考核结束后将在学院网站按规定公示拟录取考生的考核总成绩及拟录取名单,接受监督。
  为保障招生计划落实以及维护招生的严肃性,拟录取后如放弃拟录取资格请在公示期内提出,公示期结束后将报送并制作有关录取资料。公示期结束后提出放弃拟录取资格不予受理,务请慎重。
  (三)申诉机制
  凡对录取结果持有异议的考生或导师,可在公示期间进行申诉。申诉人向我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实名、客观提交申诉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由学院进行调查处理。
  电话:022-27401298;邮箱:jygs@tju.edu.cn。
  六、其它事项
  1.我院通讯方式:
  通讯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天津大学精仪学院17教学
  楼305室
  邮编:300072
  联系电话:022-27401298
  联系人:马老师
  Email:jygs tju.edu.cn
  2.本招生办法由天津大学精仪学院负责解释。办法中的未尽事项按照《天津大学2027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执行。
  3.国(境)外考生须在现场确认时出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报考无效。
  4.如遇政策变化或学校通知,我院招生办法各环节、流程将根据上级部门有关文件做相应调整,请务必关注我院网站以及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