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需要纳税吗?分公司该怎样纳税?
咱们国家规定法人组织或企业才是纳税人,能够申报企业所得税等税项。分公司具备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核算就需要想国家纳税,不然就需要和总公司一起向国家纳税。
 
分公司如何纳税
一、分公司不是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企业所得税严格来说应该叫法人所得税,称为企业所得税是沿袭长期形成的习惯。分公司不是法人,自然不能成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得跟总公司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独立核算与纳税无关
08年以前内外资执行不同的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为独立核算的企业和组织,即同时具备在银行开设结算帐户、独立建立帐簿、编制财务会计报表、独立计算盈亏等条件的企业或者组织。
08年《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对企业所得税来说独立核算已经是个历史概念了。
增值税纳税人又是咋样的呢
增值税的纳税人是单位和个人,比法人甚至独立核算企业的范围还要广泛,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及资管产品管理人都是纳税人。
税收的不同税种是平衡关系,各自形成独立的税法体系。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消费税之间纳税人或者应税收入存在差异是很正常的,不值得大惊小怪。
三、跨区域总分机构的纠结
这在大型企业方面特别明显。比如大型央企像农工中建四大行中石油中石化两桶油等等,全国各地的企业所得税都归于北京。这样地方政府就不愿意了,等于分公司产生的企业所得税都被总部所在地的政府拿走了。同样对于大型企业的分公司来说,少了这部分税收在当地政府眼中的颜值也大打折扣了。
于是企业所得税法出现了跨省市总分机构“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处理办法。分支机构按照规定的比例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总机构在年度终了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多退少补。
四、跨地区(省市)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与分公司有关,挑重点
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应该就对方信息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分支机构除报送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只填列部分项目)外,还应报送经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的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年度汇缴时,分支机构除报送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只填列部分项目)外,还应报送经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的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分支机构的年度财务报表(或年度财务状况和营业收支情况)和分支机构参与企业年度纳税调整情况的说明。
以总机构名义进行生产经营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无法提供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也无法提供规定的相关证据证明其二级及以下分支机构身份的,应视同独立纳税人计算并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不执行本办法的相关规定。
还有,上年度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的,其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新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设立当年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同一地区(省市自治区计划单列城市)总分机构的征收管理办法由该地区税务局参照制定。
五、分公司的办税注意事项
独立核算还是非独立核算(报账式)跟税收毛关系也没有。增值税所得税怎么纳税是完全不同的概念,虽然大部分情况下是一致的。
分公司企业所得税的纳税有点特殊,先把几个概念弄清楚,把日常税收管理的流程理明白,特别是系统内的资料认真填写,不要填错了,计算机系统是死脑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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