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全国国税局>
问:职工食堂在农贸市场买菜没有发票如何办理?河南省有什么规定? 答:商贩销售货物为应税行为,应按规定为购买企业开具相关发票。目前各地农贸市场纳税管理形式不同,索要发票的确存在不畅情况,这与各地的征管水平有很大关系。 对无法取得发票且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
问:我公司修盖了一些存放物资的简易棚,例如存放原煤的煤棚、为职工提供方便的自行车棚等。当地的税务机关认为只要是有顶的、有立柱的建筑物就应该划入征收房产税的范围(在账务处理上划为房产管理),请问这种解释对吗? 答:当地税务机关是有文件依据的。 根据《财政部、国......
问:我公司全部是自然人股东。近日,公司拟作股权转让,如何缴税?股东个人除了个人所得税外还涉及哪些税收问题?股权转让业务和纳税业务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答:1、企业不涉及税款缴纳,只是股东发生变化。 账务处理如下: 借:实收资本(转让股东) 贷:实收资本(受让股东)......
问:1、个人转让五年以上的旧房给企业,双方涉及哪些税费? 2、企业再将取得的旧房进行拆除并新建商品房又将涉及哪些税费? 答:1、个人转让五年以上的旧房涉税问题。 购房企业涉及缴纳契税及印花税; 售房个人涉及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转让五年以上非普通住房涉及缴纳营业税费及......
问:在会议召开期间,招待餐费应作为业务招待费还是会议费? 答:《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业务问题解答的通知》(青地税函[2010]2号)规定,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业为生产经营业务活动的需要而合理开支的招待费用,按照税法的有关规定扣除,但并非所有餐费都属于......
问:我公司是非房地产开发企业,几年前用一处厂房评估作价,与另一非房地产开发企业以现金合资成立一个新公司,现在我公司拟将所持合资公司的股权转让给第三方(自然人),请问是否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
问:2010年稽查局查账,发现以下问题: 1.2008年度赠送客户礼品,补缴个人所得税; 2.2009年度公司代付某员工MBA学费,并入当月工资薪金补缴个人所得税; 3.补交税款的同时,又有一笔税收罚款。 请问以上费用全部在2010年支付,可以在2010年税前列支吗? 答:《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
问:我公司是房地产开发公司,项目已经基本完工,住户已入住。为使住户有更好的居住环境,我公司聘请了信誉良好的物业公司,但启动费100万元,由我公司承担。对方单位已开具发票,我公司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是在开发间接费用中列支,还是管理费用中? 答:《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及《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本市〈营业税差额征税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地税货[2010]28号)规定,对劳务公司接受用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排劳动力,凡用工单位将其应支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上交......
问:我单位聘请了一些单位在职职工和退休职工给职工讲课,讲课费等支出都通过临时工资表发放,是否要区分纳税,如何纳税? 答:(1)单位在职职工为企业职工讲课,如果企业为此支付讲课费,则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第一款“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
问:字画作为特殊的资产如何进行账务处理,可否税前扣除?是否有规定特殊的文化公司可以将字画作为企业的资产进行管理并计提折旧?这样的文化公司有什么特殊的要求和资质? 答:企业购入一批字画及古董,其作用是为提升公司形象,同时不能否认它们不仅有欣赏和收藏价值,而且也......
问:我公司所用劳务派遣人员在公司组织的集体活动中不幸发生了意外事故致死,按照规定应给予劳务派遣人员一定的补偿金。由于补偿金金额比较高,经与派遣公司协商补偿金由我公司和劳务派遣公司共同负担。我公司负担的补偿金没有发票,在会计和税务上如何进行处理? 答:《企业会......
问: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超标,个人缴纳部分超标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公司超标那部分也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答:《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从纳税义务人......
问:房地产企业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商品房施工合同不含门窗,而且直接向塑钢窗厂订购塑钢窗,并由塑钢窗厂负责安装,并取得了增值税发票。此时房地产公司是否还要按塑钢窗采购安装总价补缴营业税? 答:房地产企业直接与门窗厂签订合同,且该合同额不包括在与施工单位合同总额内,......
问:企业购置的用于消防监控系统设备及相关软件,能否抵扣进项税?如果是用于生产工艺要求的空调温控设备能否抵扣其进项税?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13号)规定,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无论在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