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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财税〔2010〕121号文件将地价计入房产原值规定,现我公司有两个生产区,一个宗地容积率高于0.5,一个低于0.5。 请问在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上是分别计算应计入房产原值地价再与计税房屋原值合并,还是合并计算宗地容积率并入房产原值。我们理解为“宗地”应该分别计算,即高......
问:母公司本来是亏损,但分得参股企业的投资收益,被投资单位是优惠税率,如何补税?是全额补差还是扣除亏损额后再补? 答:《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问:我公司是一家出租汽车公司,属于“营改增”纳税人,“营改增”后按简易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增值税收入额的确定是沿用原地税收入额6000元/月。台车(实际承包给驾驶员是10000元左右/月。台车)。我公司所得税在地税,实行核定征收,应纳税所得率10%,我们缴纳所得税是按增值税收......
问:我公司筹建期间,每天请人给员工买菜做饭,这些费用支出都没有发票,这些费用能直接进入开办费在税前列支?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若干具体措施〉的通知》(国税发〔2009〕114号)第六条规定,未按规定取得的合法有效凭据不得在税前扣除。 根据上述......
问:开发的回迁安置房项目的房地产企业的土地增值税清算有没有特殊的规定?应该怎么清算?有没有税收优惠?该项目主要是城中村改造,土地是划拨的,房地产项目建成后主要用于回迁安置,房地产公司的成本和收入应该如何确认?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
问:房地产开发企业交纳的土地使用税(开发用地),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可否在开发成本中扣除?会计账务处理记入“开发间接费”。 答:《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的通知》(财会〔2013〕17号)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地产企业一般设置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
问:我公司有一处土地,使用权类型为“租赁”,现公司欲转让在其土地上建造的、拥有产权的房屋,是否缴纳土地增值税? 答: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应依照本条例缴......
问:房地产企业在规划中没有网球场,实际建设时在红线外建设了网球场。 请问不对外经营网球场可以作为配套设施,在土地增值税前扣除吗? 答:《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明确了, ……公共配套设施费,包括不能有偿转让约开发小区内公共配套设施发生的支出。 《房地产......
问: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纳税人应自接到清算通知之日起90天内办理清算手续。请问:清算时及......
问:我公司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有出让地两宗,均已办土地证。受让土地时按每亩100万元向当地政府全额缴纳土地出让金1亿元,缴纳后,政府返还已缴纳的出让金5000万元。 请问这笔返还款在土地增值税计算时能否扣除? 答:《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条例第六条所列......
问:某国有企业承担政府安置项目(BT),区政府将土地划拨给公司,并以公司名义进行安置项目的建设,建成后整个项目由政府回购,单位是否缴纳土地增值税? 答:《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条例第二条所称的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
问:我公司为房地产开发公司,现预取撤消工程部,将该部门的工作全部对外委托给专业的工程管理咨询公司。 请问开发公司付给工程管理公司的“工程管理咨询费”能否作为开发间接费加计扣除?计入开发间接费的必要条件是什么?开发公司取得的是增值税发票,能否作为开发间接费加计......
问:房地产企业卖房时的代收费用是否并入房价,如果并入房价会增加收入,对增值额是否有影响?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第六条规定,对于县级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售房时代收的各项费用,......
问:我公司是一家房地产企业,目前公司基本情况是:1、账面资产负责权益情况:资产总额11000万元(货币资金500万元、土地资产10500万元),负责10100万元(银行借款8000万元、单位及个人借款2100万元),所有者权益900万元(实收资本1000万元、未分配利润-100万元);由于土地增值,目前公......
问:本企业职工教育经费年初有余额,今年按照规定比例计提后没有用完,如何调增?还有超出了计提部分当年是否不用调增? 答:《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