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欧全面投资协定》(China–EU Comprehensive Agreement on Investment,以下简称“中欧CAI”)谈判是当前中欧关系中的重要优先事项之一。对中国企业来说,欧盟内部诸如技术标准壁垒等隐形壁垒大量存在,近年来对外资安全审查也日益趋严。而欧盟也希望中欧拓展互相投资开放的领域,使双方企业在对方市场拥有对等的市场开放权限。中欧CAI谈判的共识最早见于2012年2月举行的第十四次中欧领导人会晤发布的联合新闻公报。2013年11月在北京举行的第十六次中欧峰会期间,双方正式宣布启动谈判。2019年4月,在第二十一次中欧领导人会晤联合声明中,双方设定了“在2020年达成高水平的中欧投资协定”的目标。截至2020年6月,双方已进行29轮谈判。从技术层面看,中欧CAI达成后将取代中国与27个欧盟成员国中的26个国家(除爱尔兰以外的所有国家)之间订立的双边投资保护协定(Bilateral Investment Treaty,BIT)。
但是,中欧CAI谈判的目标并不限于此,从这一谈判被命名为中欧CAI而非中欧BIT已经显示出双方旨在改变以往“简式”BIT的传统,即仅包括投资保护内容,而寻求达成包括投资自由化目标在内的更富有雄心的综合性双边投资保护协定。投资自由化目标在中欧CAI谈判中主要体现为与市场准入相关的条款安排,因此,与市场准入相关条款内容的谈判将决定着中欧CAI能否在年内按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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