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3税务硕士考点之增值税混合销售与兼营行为的特点!如果你想报考税务硕士,那么一般试题中会有名词解释、简答题、计算题等,比如简答题“增值税混合销售与兼营行为的特点”,如果你还不知道答案,就来看高顿考研的整理,希望能帮助您!
433税务硕士考点:增值税混合销售与兼营行为的特点
  一、增值税混合销售与兼营行为有何特点
  混合销售: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如: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销售服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
  兼营:纳税人的经营范围中既包括销售货物和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又包括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行为(即多元化经营)。
  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分别核算销售额的按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计征: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或征收率计征。区分《是否是同一经营活动)
  混合销售:同一项销售业务中涉及货物和应税服务,同时从同一客户处收取价款兼营是纳税人兼有货物销售和服务两类业务,且不是发生在同一项业务当中。
  二、增值税混合销售与兼营行为有何区别
  区分《是否是同一经营活动)
  混合销售:同一项销售业务中涉及货物和应税服务,同时从同一客户处收取价款兼营是纳税人兼有货物销售和服务两类业务,且不是发生在同一项业务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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