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中南民族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已经公布了,接下来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具体有哪些内容吧!
 
中南民族大学2027硕士招生简章
 
  中南民族大学直属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是国家民委与教育部、中国科学院、湖北省、武汉市共建的综合性大学,是湖北省“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坐落于武汉光谷核心、南湖之滨。学校是新中国成立后最早建立的民族高校之一,现有26个学术型一级学科硕士点,26个专业型硕士点,民族学、中国语言文学、化学、生物学、教育学、药学6个一级学科博士点,民族学、中国语言文学、化学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现有全日制博士、硕士、本科、预科等各类学生3万余人。引培了国家“杰青”、国家“优青”、国家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等一大批高层次人才,拥有“全国模范教师”“全国师德标兵”“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国家民委‘三全育人’模范”“湖北省十佳班主任”等优秀师资。
  一、培养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实践创新型人才。
  二、招生计划及考试方式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27年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1800名、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约90名。预计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200名,未完成的推免生计划将列入统招计划使用。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计划为拟招生人数,学校及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推免硕士生接收和生源情况予以调整。
  (二)专项计划
  2027年我校拟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47名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45名。招生指标不提前分配到具体专业,根据考生报考后初试成绩和学校的录取原则来最终确定各专业的录取人数,另行公布。
  (三)考试方式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复试由我校自行组织。初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单独考试以及推荐免试。
  三、学习形式与学制
  (一)学习形式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必须全脱产在校学习。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以在从事其他职业或社会实践的同时,非脱产学习。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按定向培养政策执行,不享受国家和学校提供的奖助学金,学校不安排住宿。
  (二)学制
  全日制学术型和专业学位所有专业,学制均为3年。
  非全日制工商管理、非全日制公共管理学制2年,非全日制法律(法学)和法律(非法学)、非全日制小学教育学制3年,基本修业年限执行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3.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本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不接受已修满规定学分、申请提前毕业的大学三年级学生报考。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2027年入学前)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4.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情形。
  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且报名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我校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招收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
  2.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4各项的要求。
  (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3)工商管理和公共管理专业学位仅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三)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
  报名时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四)报考有关专项计划的考生,须符合相应报考条件并在网上报名时填报。
  1.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按相应文件规定执行。
  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我校会计(MPAcc)不招收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
  (五)推荐免试生报考
  我校接收推免生。推免生是指获推荐免试资格并且经我校复试合格的人员。学校将对报考我校的推荐免试考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予以拟录取。已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请考生留意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有关接收推免生文件。
  五、报名及确认
  2027年实行网上报名确认一体化,考生在填写完个人的信息和报考志愿以后一并提交确认材料。具体流程按照研招网通知要求执行,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信息确认及缴费等环节,逾期不再补报。
  六、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在整个招生过程中及入学后,学校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多次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考试、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报考条件、专项计划资格等。考生须确保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承担相应后果。
  七、初试及复试
  (一)初试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考生在考前十天左右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1.初试科目:见中南民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中南民族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考试科目设置及参考书目一览表》。
  2.考试大纲:见中南民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中南民族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
  3.初试时间:2026年12月19日至20日。其中,12月19日上午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12月19日下午
  14:00—17:00,外国语;12月20日上午8:30—11:30,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12月20日14:00开始,业务课(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具体时间、考试科目及注意事项等详见准考证。
  (二)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一般以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综合面试等形式对考生的学科背景、基本素质、操作技能、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
  在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和图书情报等4个专业学位复试中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我校生命科学学院跨学科专业报考的考生需要加试。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
  格者不予录取。
  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订本单位复试录取办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明确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成绩使用办法、工作程序、组织管理、咨询渠道等,复试前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
  八、调剂
  在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可组织开展调剂工作。招生单位接受所有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调剂申请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yztj)进行。
  调剂复试具体程序和要求按教育部和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九、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体检
  拟录取考生(含推免生)入学时,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结果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要求的,方可录取。
  十一、录取
  依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其中,考试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初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权重为65%。
  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
  十二、学费标准及奖助体系
  (一)学费标准
  根据国家财政部、教育部的相关文件精神,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我校2027年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详见附件1,实际收费标准以财务处公示的当年收费目录清单内容为准。
  (二)住宿费
  标准四人间1320元/人,少量房型费用标准:620-1440元/人。
  (三)奖助体系
  我校奖助学金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科研创新基金、吴泽霖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设置助教、助研、助管工作岗位,具体依据学校各项奖学金评定文件执行(奖助学金情况简介见附件2)。
  十三、就业
  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学校推荐、由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按定向合同就业,学校不安排就业。
  特别说明:其他未尽事宜参照《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育部、湖北省及我校相关通知要求执行。如我校公布内容与上级最新政策相冲突,按照上级最新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