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硕士研究生华东理工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通知,已发布;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按照《华东理工大学关于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指导意见》执行,同时结合学院招生专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实施细则如下。
一、资格审查
我院将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按照学校2025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条件进行。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考生需如实、准确提交各项材料。如被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考生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一)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
3月26日(周三)14:00-17:00(面向热能工程、储能科学与工程、清洁能源技术)
3月27日(周四)14:00-17:00(面向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安全工程)
资格审查地点:上海市梅陇路130号华东理工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六教东楼208室(带行李箱的同学可从一楼进入,详看通知群内说明。)
(二)资格审查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2.初试准考证(审查时提交一张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明:
(1)应届生提供注册章齐全的学生证或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或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在线验证的考生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本科阶段成绩单(纸质有章),请在右上角写上准考证号和姓名。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学院将在2025年新生报到时,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料复审,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者,学院将上报学校取消入学资格。
二、政策宣讲
学院安排在如下时间为考生开展招生政策宣讲,请参加复试的考生务必参加:
2025年3月26日(周三)下午18:00招生政策宣讲(面向热能工程、储能科学与工程、清洁能源技术考生);
2025年3月27日(周四)下午18:00招生政策宣讲(面向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安全工程考生)。
学院政策宣讲会地点将在资格审核时通知考生。
三、复试安排
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定于3月27日-29日进行,形式为线下复试。2025年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复试不进行专业笔试,只进行专业面试。为方便入围考生及时接收通知,请及时加入复试通知QQ群,群号为1037582842(入群验证准考证号后5位、考生全名)。
复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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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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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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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7日
(周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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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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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能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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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
(周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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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Z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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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能科学与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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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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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能源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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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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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科学与工程01环境工程
(工业污染控制技术;碳中和技术;工业污染场地土壤与地下水修复技术;化工过程安全评价与风险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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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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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科学与工程 02环境科学
(环境污染与控制化学;生态环境风险评价与智慧管控;污染土壤与地下水生态修复理论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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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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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工程 01工业污染控制与固废资源化,含非全日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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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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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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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 29日
(周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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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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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工程 02环境风险与修复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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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复试内容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包括外语能力(10分)、专业能力(80分)和综合能力(10分)。 每位考生综合复试的考核时间不少于20分钟,其中外语能力考核时间一般为5分钟。
(1)外语能力:通过抽题朗读及翻译的形式考查考生对外语基本知识的掌握、表达能力。考核时间5分钟,满分10分。
(2)专业能力:通过提问作答的形式考查学生知识掌握程度、研究能力、培养潜质和对本学科(专业)的了解程度。专业型研究生的复试要突出对考生专业知识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注重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考核时间10分钟,满分80分。
(3)综合能力:包括本科期间的表现、创新意识和潜力、沟通交流能力、表达能力等,考核时间5分钟,满分10分。
五、复试分组及成绩评判
1. 考生复试按报考专业分组,080702热能工程、083000环境科学与工程、085701环境工程分别成立复试小组。085702安全工程与085701环境工程(01方向)编入一个复试小组,0807Z1储能科学与工程与085807清洁能源技术编入一个复试小组。
2. 人数较多的专业需分多组进行面试(按初试成绩平均分配到各组),面试当天抽签分配面试专家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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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成绩由复试小组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对仅有一组复试小组的专业,直接取算术平均值作为考生的复试成绩;对有多组复试小组的专业,为消除组间差异,将本专业各组复试成绩加权,取加权平均值作为考生的复试成绩。各专业复试结束后,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综合成绩由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向考生公布。
4. 考生综合成绩
考生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总分 ÷ 5)×70 % +复试成绩 × 30%
我院录取与复试人数比例为1:1.2~1:1.4,对合格生源不足120%的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组织复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名额单列。
七、拟录取
1.各专业的拟录取名单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招生人数区分方向的专业,拟录取名单分方向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
2.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3.复试结束后,学院会尽快核算考生综合成绩,并在学院网站及时公布,同时根据我校复试录取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确定拟录取名单。待学校复试工作结束后,学校将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20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