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建设维护税
  一、纳税人及征税范围
  (一)纳税人
  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进口货物者)和个人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
  (二)征税范围
  其征税范围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一致。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率
  三档地区差别比例税率,即:
  (一)纳税人所在地为市区的,税率为7%;
  (二)纳税人所在地为县城、镇的,税率为5%;
  (三)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对下列两种情况,可按缴纳"三税"所在地的规定税率就地缴纳城建税:
  *9种情况是,由受托方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三税"的单位和个人,其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的城建税按受托方所在地适用税率执行。
  第二种情况是,流动经营等无固定纳税地点的单位和个人,在经营地缴纳"三税"的,其城建税的缴纳按经营地适用税率执行。
  三、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计税依据
  城建税的计税依据,是指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
  纳税人违反"三税"有关税法而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不作为城建税的计税依据。
  城建税与"三税"同时征收,如果要免征或者减征"三税",也就要同时免征或者减征城建税。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适用税率
  四、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减免
  城建税原则上不单独减免,因城建税具有附加税性质,当主税发生减免时,城建税相应发生税收减免。城建税的税收减免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城建税按减免后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计征,即随"三税"的减免而减免。
  (二)对于因减免税而需要进行"三税"退库的,城建税也可.同时退库。
  (三)海关对进出口产品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城建税。
  (四)为支持三峡工程建设,对三峡工程建设基金,自2004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五)对"三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三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一律不予退(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