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高级经济师采取"考评结合"模式,报考人须先通过全国统一的《高级经济实务》科目考试(仅一科,题型为主观题,设工商管理、金融等10个专业类别),再按河北省发布的评审通知申报职称评审。高顿经济师小编围绕评审条件与评审流程两部分展开说明。
河北省高级经济师评审条件一、河北省高级经济师评审条件有哪些?
1、学历资历门槛
大专学历者,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相关工作须满10年;
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本科学历者满5年;
博士学位者满2年。
取得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并符合上述年限的,同样可以报考。
2、职业资格
取得房地产估价师、咨询工程师(投资)、土地登记代理人、房地产经纪人、银行业专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的,可直接对应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等职业资格的,可按规定学历、年限条件对应相应层级资格,并作为报考高一级考试的条件。
3、业绩与论文要求
依据《河北省经济系列高级经济师职称申报评审条件》,取得经济师职称后须满足九项条件中的任意三项,包括获本专业市(厅)级以上奖励、主持市(厅)级以上科研课题、参与重点技改或基建项目全程管理、制定经主管部门批准付诸实践的规划政策方案等。
学术成果方面,可公开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1部以上(独立撰写不少于5万字),或在公开学术期刊发表独立完成的论文3篇以上,或发表论文2篇以上且含核心期刊1篇(每篇不少于2000字)。
二、河北省高级经济师的评审流程怎样安排?
1、申报材料
评审通知一般在当地人社厅或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申报人需准备基础材料、业绩材料、论文材料及其他附件,通常包含评审表、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继续教育证明、3000字左右的工作总结及项目报告等。多数地区通过线上系统申报,部分地区还需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提交纸质材料。
2、审核流程
所在单位对学历、资历、任职年限及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经公示(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逐级推荐。
评委会随后对材料开展初审,初审淘汰率约20%—30%,多因材料不全或业绩不达标。之后由专家评议,部分地区组织面试答辩,书面评审占比约60%,现场答辩15分钟左右、占比约40%,内容涉及政策解读、案例分析及业绩成果。
3、评审结果与证书
评审结束后公布拟通过人员名单并公示,公示期一般为5至10天。公示无异议的,由评委办公室对评审材料作最后审定并颁发高级经济师职称证书;取得任职资格后,可由单位聘任为高级经济师。
未通过者可在规定时间内(一般为10个工作日)申请复议并提交补充材料。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高顿教育提供的高级经济师评审等信息仅供大家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