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高级经济师评审继续教育要求有哪些?
高级经济师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评审时一般都要求提供近几年或任现职期间的继续教育证明,具体以当地评审要求为准。多数地区要求申报人在评审前3年内完成至少120学时的继续教育,部分地区要求更高,如上海需完成总计180学时,宁夏则要求近5年总学时不少于450学时。
1、学时要求:多数地区要求评审前3年内完成至少120学时,部分地区更高。
2、内容要求:继续教育课程应与经济、管理等相关领域密切相关,涵盖经济理论、政策法规、数字化转型等前沿领域。
3、形式多样:包括在线学习、面授课程、学术会议与讲座等。
4、证明材料:需提供培训证书、学习记录等证明材料;部分地区对继续教育不做硬性要求,但可作为评审加分项。
二、高级经济师报名条件是什么?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相关工作满2年。
4、取得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上述学历、年限条件的,也可报名参加考试;取得房地产估价师、咨询工程师(投资)、土地登记代理人、房地产经纪人、银行业专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可对应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等相关职业资格,也可按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对应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
划重点:工作年限从取得中级经济师(或等同证书)后开始计算,证书获得时间以批准日期为准,报名前务必先取得中级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