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校 发布时间:2014-12-22 14:48 责编:高顿网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分行,上海浦东分行,总行营业部:

  总行就今年初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后海外联行、代理行人民币汇入款解付问题,以中银业〔1994〕23号《关于海外联行、代理行人民币汇入款一律解付人民币的通知》一文下发各行。在执行过程中,总行发现部分分行对此文精神掌握不一。为统一人民币汇入款业务做法,现就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凡海外联行、代理行委托的人民币汇入款(包括对公、对私的电、信、票汇及旅行支票等)一律按1:1解付人民币,不得折成外汇解付。
  二、1994年1月1日后海外联行、代理行汇入的以CNY或RMB¥表示的人民币不是外汇人民币,仍应解付人民币。
  (CNY是国际标准化组织给我国货币——人民币规定的货币符号。¥是我国国内规定的人民币货币符号,RMB¥是我国国内规定的外汇人民币货币符号,以区别于人民币。对我国国内规定的人民币符号,国外银行并不了解,在办理汇款时,必须以CNY这个统一货币符号代表人民币。特别在我国目前取销外汇人民币后,国外银行汇入的“CNY”或“RMB¥”汇款只是人民币汇款)。
  请各行收文后遵照执行并通知所属分支机构。  税收,是国民经济最为重要的调节器,随着经济的发展,税收法律愈发繁杂,税收调整愈发频繁,作为企业财务人员,掌握着企业的税收命脉,迫切需要综合的税务管理能力,加入税务经理专修班,掌握税务实务、税务筹划、税务稽查、税务行政复议,拓宽税务处理软技能,成为优秀的财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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