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关于指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为证券争议仲裁机构的通知
来源:网校 发布时间:2014-12-22 14:48 责编:高顿网校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为了做好证券争议的调解、仲裁工作,维护证券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依据《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八十条的规定,即“证券经营机构之间以及证券经营机构与证券交易场所之间因股票的发行或者交易引起的争议,应当由证券委批准设立或者指定的仲裁机构调解、仲裁。”经研究特指定你会为该条规定所述的证券争议的仲裁机构。 税收,是国民经济最为重要的调节器,随着经济的发展,税收法律愈发繁杂,税收调整愈发频繁,作为企业财务人员,掌握着企业的税收命脉,迫切需要综合的税务管理能力,加入税务经理专修班,掌握税务实务、税务筹划、税务稽查、税务行政复议,拓宽税务处理软技能,成为优秀的财会人。
为了做好证券争议的调解、仲裁工作,维护证券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依据《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八十条的规定,即“证券经营机构之间以及证券经营机构与证券交易场所之间因股票的发行或者交易引起的争议,应当由证券委批准设立或者指定的仲裁机构调解、仲裁。”经研究特指定你会为该条规定所述的证券争议的仲裁机构。 税收,是国民经济最为重要的调节器,随着经济的发展,税收法律愈发繁杂,税收调整愈发频繁,作为企业财务人员,掌握着企业的税收命脉,迫切需要综合的税务管理能力,加入税务经理专修班,掌握税务实务、税务筹划、税务稽查、税务行政复议,拓宽税务处理软技能,成为优秀的财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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