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襄渝电气化铁路湖北境内供电工程还贷电价的批复
来源:网校 发布时间:2014-12-22 14:48 责编:高顿网校
湖北省物价局:
你局《关于襄渝铁路湖北境内电气化铁路供电价格的请示》(鄂价能交[2003]5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襄渝电气化铁路湖北境内供电工程还贷电价在执行湖北省电网大工业电价的基础上,每千瓦时加收0.052元(含税),执行范围为襄渝电气化铁路湖北境内的全部用电。
二、以上加价标准自襄渝电气化铁路湖北境内襄樊至达县段扩能供电工程投入商业运营之日起执行,并同时停止执行我委计价格[2002]1903号文批复的十堰花果段供电工程还贷电价。 税收,是国民经济最为重要的调节器,随着经济的发展,税收法律愈发繁杂,税收调整愈发频繁,作为企业财务人员,掌握着企业的税收命脉,迫切需要综合的税务管理能力,加入税务经理专修班,掌握税务实务、税务筹划、税务稽查、税务行政复议,拓宽税务处理软技能,成为优秀的财会人。
你局《关于襄渝铁路湖北境内电气化铁路供电价格的请示》(鄂价能交[2003]5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襄渝电气化铁路湖北境内供电工程还贷电价在执行湖北省电网大工业电价的基础上,每千瓦时加收0.052元(含税),执行范围为襄渝电气化铁路湖北境内的全部用电。
二、以上加价标准自襄渝电气化铁路湖北境内襄樊至达县段扩能供电工程投入商业运营之日起执行,并同时停止执行我委计价格[2002]1903号文批复的十堰花果段供电工程还贷电价。 税收,是国民经济最为重要的调节器,随着经济的发展,税收法律愈发繁杂,税收调整愈发频繁,作为企业财务人员,掌握着企业的税收命脉,迫切需要综合的税务管理能力,加入税务经理专修班,掌握税务实务、税务筹划、税务稽查、税务行政复议,拓宽税务处理软技能,成为优秀的财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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