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上海群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设立为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批复
来源:网校 发布时间:2014-12-22 14:48 责编:高顿网校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你局沪文广影视[2004]1823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上海群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从事互联网文化经营活动,核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此复。
税收,是国民经济最为重要的调节器,随着经济的发展,税收法律愈发繁杂,税收调整愈发频繁,作为企业财务人员,掌握着企业的税收命脉,迫切需要综合的税务管理能力,加入税务经理专修班,掌握税务实务、税务筹划、税务稽查、税务行政复议,拓宽税务处理软技能,成为优秀的财会人。
你局沪文广影视[2004]1823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上海群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从事互联网文化经营活动,核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此复。
税收,是国民经济最为重要的调节器,随着经济的发展,税收法律愈发繁杂,税收调整愈发频繁,作为企业财务人员,掌握着企业的税收命脉,迫切需要综合的税务管理能力,加入税务经理专修班,掌握税务实务、税务筹划、税务稽查、税务行政复议,拓宽税务处理软技能,成为优秀的财会人。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