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1年第45号--再制造产品目录(第二批)
来源:网校 发布时间:2014-12-22 14:48 责编:高顿网校
为推动再制造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加强再制造行业管理,引导再制造产品消费,根据《再制造产品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节[2010]303号)及《再制造产品认定实施指南》(工信厅节[2010]192号),经过现场审核、产品检验与综合技术评定,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卡特彼勒再制造工业(上海)有限公司、武汉千里马工程机械再制造有限公司、上海宝钢设备检修有限公司、安徽皖南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三立(厦门)汽车配件有限公司6家企业4大类35种产品符合再制造产品认定相关要求,列入《再制造产品目录(第二批)》,现予公告。
附件:再制造产品目录(第二批) 税收,是国民经济最为重要的调节器,随着经济的发展,税收法律愈发繁杂,税收调整愈发频繁,作为企业财务人员,掌握着企业的税收命脉,迫切需要综合的税务管理能力,加入税务经理专修班,掌握税务实务、税务筹划、税务稽查、税务行政复议,拓宽税务处理软技能,成为优秀的财会人。
附件:再制造产品目录(第二批) 税收,是国民经济最为重要的调节器,随着经济的发展,税收法律愈发繁杂,税收调整愈发频繁,作为企业财务人员,掌握着企业的税收命脉,迫切需要综合的税务管理能力,加入税务经理专修班,掌握税务实务、税务筹划、税务稽查、税务行政复议,拓宽税务处理软技能,成为优秀的财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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