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校 发布时间:2014-12-22 14:48 责编:高顿网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2010年会计管理工作计划,财政部拟在总结现行做法的基础上,制定全国统一的《产品成本核算制度》,为此,我们草拟了有关调研提纲(附后),请结合调研提纲组织本地区相关企业召开座谈会或开展实地调研,尽快形成书面材料,于2010年5月20日前报送我司。同时,欢迎社会各方面关注此项工作,积极参与全国统一的产品成本核算制度的制定,并提供宝贵意见!

  联系人: 财政部会计司制度二处 王虹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三号,100820

  联系电话:010-6855 2527

  传  真: 010-6855 2527

  邮  箱: wanghong@mof.gov.cn

  附件:企业产品成本核算与成本管理调研提纲
 税收,是国民经济最为重要的调节器,随着经济的发展,税收法律愈发繁杂,税收调整愈发频繁,作为企业财务人员,掌握着企业的税收命脉,迫切需要综合的税务管理能力,加入税务经理专修班,掌握税务实务、税务筹划、税务稽查、税务行政复议,拓宽税务处理软技能,成为优秀的财会人。
登录并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