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笔”作假不神“ 神眼”识破现形来源:中国税网作者:吴宇龙日期:2009-05-18字号[ 大 中 小 ]   近日,江西省龙南县地税局通过纳税评估成功识破一纳税人弄虚作假少缴税款的案件。4月22日,该笔税款、滞纳金共计360180.39元已全部追缴入库。  今年3月,在日常纳税评估中,龙南县地税局评估人员发现某企业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异常,于是开展了对该企业的纳税评估工作。通过查阅企业提供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评估人员感觉该企业占地面积与《国有土地使用证》上面积不相符。于是,评估人员到县土地收储交易中心调取企业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原件。经查发现,该企业提供给税务部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复印件内容与原件明显不符,原件上载明的土地面积为127亩,而提供给税务部门的复印件面积用“神笔”改成66亩,使之与提供给税务部门的1本《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上记载的面积相一致。  之后,评估人员又到国土部门调取了《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发放情况。在国土部门了解到,该企业使用的这一块土地原来是办理一个证即可,但企业要求一宗土地分开办了3个证。经查明,其中一个证在领发登记簿上登记为企业名称,编号为2008-0147.之后企业申请注销该证,另外重新办理了3本编号为2008-466、2008-467和2008-468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以原法定代表人的名字反映在领发簿上。实际上,《国有土地使用证》上名称是企业,该企业只提供编号为2008-466号证的复印件给税务部门,另外两本证隐瞒不报,致使税务部门与国土部门的信息交换中没有获取企业另外两本证上的土地面积,“游离”于税收监管之外。  根据所掌握的情况,评估人员立即向该企业发出了《纳税评估异常提醒通知书》和《纳税评估约谈举证通知书》,要求企业作出解释。该企业在大量的证据面前,最终承认了错误,在规定的时间内补缴了全部税款和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