酶制剂企业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综合纳税评估案例来源:中国税网作者:日期:2009-08-21字号[ 大 中 小 ]   一、内容提要:  (一)评估对象基本情况:  某酶制剂公司,2004年7月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经营淀粉酶、液淀酶、酶泥、盐析酶、蛋白酶、脱羧酶等酶菌的生产和销售。产成品所用原材料主要为玉米和豆粕,辅助材料主要为精盐、食用盐、糊精等,包装物主要为塑料袋、编制袋、塑料桶、塑料瓶子和纸箱,能耗为电力和标煤。该公司生产工艺流程比较复杂,技术含量较高,在邢台没有同行业,纳税评估指标不具有可比性。  (二)评估工作简介  2007年9月3日,区局指派评估小组对该公司实施纳税评估,成员为张祝强、周侃乐、苗建英、崔珊、霍伟、逯天书。评估税种为增值税、所得税,评估税款所属期为2006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9月14日评估终结,实施期限为12天。  (三)评估主要成效和影响  经对某酶制剂公司实施纳税评估后,弥补该公司2004年、2005年、2006年亏损额分别为42965.25元、41687.94元、310750.49元。通过企业自查自纠、补正申报企业所得税18133.8元,增值税22401.77元,两税共计40535.57元,并按日依率加收税款滞纳金4998.54元。通过纳税评估,提高了该公司依法诚信纳税的自觉性和遵从度。  二、案例介绍  (一)选案背景  某酶制剂公司三年连续亏损,销售额2006年比2005年增长了22.4%,销售毛利率2006年比2005年下降-53.89%,增值税税收负担率2006年比2005年增长了195.35%,引起了我局关注,将该公司确定为重点评估对象(详见附表)。  (二)审核分析  评估员通过征管系统“一户式”查询,采集了大量数据信息,并与主管该户的税收管理员进行了沟通,初步掌握了该企业一些生产经营数据信息。具体数据采集、计算、推导、判断分析如下:(详见附表)  从损益表反映,该公司2004年、2005年、2006年亏损额分别为42965.25元、41687.94元、310750.49元。从资产负债表反映,实收资本2004年末为50万元,2006年末为350万元,追加投资了300万元,并购买了2辆汽车,货币资金日常持有量在30万元-50万元之间。从税收管理员了解到,厂房、设备主要是租赁×破产酶制剂厂的,职工人数约150人,通过粮食收购发票向农民收购玉米。从稽查部门得知,2005年对该公司粮食收购发票进行过专项检查,并已做了相关处理,再从粮食收购发票找突破,可能非常困难。  1、初步审核分析,发现纳税疑点。  (1)该公司连续三年亏损,其主要原因销售成本率过高(98.14%),三项期间费用占销售成本的比率为3.44%,对利润总额影响不大。但该企业销售额2006年比2005年增加了343万元,增长幅度为22.4%,并且追加投资,添加固定资产(汽车),这与连续亏损相悖。  (2)“其他应付款”项目2006年比2005年增加了169万元,对该公司“其他应付款”的资金来源引起的高度关注。  (3)毛利率2006年比2005年下跌2.17%,增值税税负2006年比2005年增长了0.8%,这种反常现象引起了评估人员注意。  (4)该公司是租赁某破产酶制剂厂房设备,其租赁费应当记入“营业费用”中,而从该公司年报利润表的“营业费用”项目反映,营业费用年度金额才18398.15元,比基期减少了-61.85%,这与企业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不符,引起了评估人员注意。  2、拟定税务约谈纲要,明确调查核实方向。  (1)“其他应付款”往往是向个人借款,凭证多为借款收据,并且多数是向投资人借款,“合理”解释较多,真伪难辨,真实性不便核实,难以有所突破。  (2)“锁定”主营业务成本,寻求突破口。但生产的产成品技术含量高,涉及许多酶菌配方(属商业绝密),企业负责人很有可能以此拒绝或配方在专家手里等借口谢绝提供,通过投入产出比指标测算产成品的产量较难。  (3)该公司生产工艺流程较为复杂,外行人一时很难清楚生产内幕底细。绕开车间的生产工艺流程,从产成品与包装物关联入手,找到蛛丝马迹,寻求新突破。  (4)由于该公司生产产品比较特殊,在没有同行业指标可比性的情况下,评估小组建议对该公司税务约谈与调查核实兼顾,穿插进行。重点从生产相关人员了解真实信息,另求新的突破。在约谈过程,防止被约谈人之间串供或相互暗示,影响约谈效果和信息的真实性,拟定采取分组同时约谈。约谈要点是了解企业生产工艺流程、生产成本要素结构、主要销售对象、原材料采购方式、财务会计核算等方面内容。  (二)税务约谈  经税源管理部门批准,评估小组制作《税务约谈通知书》,告知这家酶制剂公司疑点结论和约谈时间,提醒该公司财务负责人携带对纳税疑点有异意而主张的证据和资料。该公司财务负责人如期到区局进行税务约谈,并携带了相关账簿、凭证、单据及相关原始凭证的复印件和书面材料,评估小组人员制作了约谈笔录,妥善留存了举证资料,以备存档。  1、静听解释,分析破绽,捕捉话音之外信息。  对三年连续亏损,会计解释如下:我公司是酶制剂行业,产成品受天气、气压、空气的纯度、菌体的活力等因素影响和制约,很难掌握和控制。加上没有过硬的技术力量,产品的合格率不高,造成生产成本过大,形成连年亏损。产成品中原材料约占75%,平均每标吨淀粉酶约用500-700公斤玉米,200公斤左右豆粕;辅助材料约占2%,工人工资15万元/月,电费约30万元/月,月用煤600-700吨,维修设备费用近10万元/月。仅这几项约占生产成本20%,加上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利润空间很小。  月用煤量、维修费用如此之大,使评估人员产生了一连串问号。每月600-700吨煤,平均每天20多吨,也就是每小时约用800多公斤,就按一推车100公斤煤,用推煤车从煤场向锅炉房倒煤,约5分钟一车,这种推断使评估员难以置信该公司的月用煤量。就问会计煤的当前库存量有多少?会计具体用煤量不清楚,需问供应处。  2、避实就虚,迂回旋转,寻求约谈新突破。  该公司生产工艺流程复杂,技术指标生涩、难懂,很难有所突破,与评估人员预料的基本相符。必须绕开专业问题,寻找新的约谈突破口。  听税收管理员说,你公司是租赁某酶制剂厂的厂房、设备,每年支付多少租赁费?我公司原是某酶制厂的销售分公司,其实不能说是租赁,更“准确”地说是“兼并”,给下岗职工发基本生活费。但该公司对“兼并”之事无法举证,避而不谈,似乎有难言之隐,引起评估人员关注和怀疑。针对这一情况,评估员就有关所得税政策对被约谈人进行了政策讲解和宣传,并且对不属你公司的成本、费用或白条不得在税前列支,并就非生产用途的固定资产的定义和标准,与被约谈人进行“闲聊”。然后,评估员话锋一转,猝不及防地问会计,你公司对兼并×酶制厂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了吗?财务负责人脱口而出说没有计提折旧,进一步印证了评估员的推断,该公司是租赁原酶制剂厂的厂房和设备。会计失口,知道已难“圆”其说,就进一步问,听说如果是税务机关检查调整的应税所得额不得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如果我公司愿意就此问题自查,自查出来应调增的应税所得额,是否可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就此问题,评估员给该企业财务和企业的负责人讲解了纳税评估意义。纳税评估是一种人性化税源管理方式,通过审核分析,发现企业存在纳税疑点,与企业相关人员进行平等约谈,将管理寓于服务之中,并针对企业纳税疑点或其他可能存在的涉税风险,依据《所得税暂行条例》第七条第八款、第十一条、第九条和《实施细则》第十七条*9款和第二十七条第八项的解释以及《征管法》和《实施细则》有关税收法律、法规、政策进行了讲解与宣传,让企业对照具体政策,自查涉税问题,给企业一次自查自纠改正的机会。对企业自查应调增的所得额,进行账务调整,可以在法定的期限内弥补以前年度亏损。被约谈人就“租赁”之事及其他涉税问题,愿意进一步细查,如果涉及到应纳税款,愿意通过补正申报缴纳税款。  3、分组约谈,步步推进,约谈工作深入开展。  财务负责人明白纳税评估意义之后,评估员讲明约谈中仍有一些疑点尚未排除,有必要与保管人员、车间包装工人和供应处负责人进一步约谈。企业财务负责人愿意配合税务机关,积极安排相关人员与评估人员进行约谈。根据约谈对象,评估员分成三个小组,对被约谈人同时进行分组约谈。  (1)约谈对象李某某,保管人员。  问:脱羧酶主要原材料是什么?  答:豆粕  问:它使用玉米作为原材料吗?  答:不,只使用豆粕。  问:那么脱羧酶存在哪,目前库存有多少,是什么样包装,如何出售,主要销售对象是谁,可以领我们到仓库实地查看吗?  答:在南货场冷库,尚有6吨左右,都是大包装,出售时再换绿色塑料瓶子(1KG/瓶),去年出售脱羧酶约2611KG,主要销售给宁夏夏盛有限公司和钟楼、燕京啤酒厂。下午评估员到冷库查看了实际库存,与保管人员所说基本相符。但从会计举证的资料反映,领用脱羧酶绿色塑料瓶子为4720个,与出售脱羧酶不符。保管员拿出日记本让评估员看出库记录,但没有有力证据排除纳税疑点。  (2)约谈对象霍某某(女),车间包装工人。  问:你一个月工资约多少,工资是如何计算的?  答:约700-800元,有时加班可挣到1000左右。我们主要是日工资,从车间生产线出来的颗粒粉酶,通过我们进行包装入库。  问:你们的工资与包装件数有关吗?  答:目前没有。不过,公司领导正在研究此事,以后估计可能实施计件工资。  (3)约谈对象李某某,煤炭供应处负责人  问:你们供应处负责标煤供应,平均多少天采购一次煤,现在标煤库存约多少?  答:是的,我公司用煤量比较大,采购煤是经常的事,主要是从劳武煤矿采购,现在煤价相对较低,前几天还采购了约800吨,在对方公司代存约700多吨(举证资料——代存煤证)。目前我公司库存约200吨(8月31日原材料账结存煤为1304吨)。  (四)自查自纠,补正申报,约谈效果明显。  该公司财务负责人自约谈后,立即结合纳税疑点和评估人员宣传、讲解的税收政策,认真对财务会计资料进行自查。自查自纠的具体方面和数据如下:  1、以炉渣抵顶劳务费用支出44959.93元(含税),做了收入处理。  2、购置固定资产(即办公电脑、沙发等)记入“管理费用”科目28347.83元,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了进项税额。对该项应从当期管理费用扣除,列入固定资产,逐年逐月计提折旧。同时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3、支付原酶制剂厂下岗职工工资402338.16元,列入生产成本,抵顶了租赁固定资产支出。  4、未按规定取得发票使用白条入账,记入“管理费用”科目1000元。  5、替×破产酶制厂支付所欠电费用65000元,供电部门开具的单位名称为该公司。该公司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抵扣了进项税额,应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由于该项电费没有计入成本费用中,不必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增值税自查自纠税款计算:  进项税额转出15869.13元[(28347.83+65000)×17%=15869.13(元)];对煤渣做了调增收入处理,并计提了销项税额6532.64元〔(44959.93÷(1+17%)×17%=6532.64(元)〕,补缴增值税22401.77元[6532.64+15869.13=22401.77(元)]。  所得税自查自纠税款计算:  调增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额共计470113.28元[38427.29+28347.83+402338.16+1000=470113.28(元)]。企业自行弥补2004年-2006年亏损额共计395403.68元,弥补亏损后应纳税所得额为74709.68元(其中,弥补2004、2005年亏损后,应纳税所得额为22642.26元,2005年度应补缴所得税4075.60元;2006年度调增362817.83元,弥补亏损后应纳税所得额为52067.42元,应补缴所得税14058.20元)。该企业2005年、2006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共计18133.8元[4075.60(2005年度)+14058.20(2006年度)=18133.80(元)]。  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两税共计40535.57元,加收滞纳金共计4998.54元。  (五)调查核实  通过税务约谈环节,该公司用煤量、机器设备维修配件、脱羧酶包装物等纳税疑点仍无法确切排除,有必要到企业进一步调查核实生产经营情况。评估员就有关纳税疑点对该公司的会计资料和生产经营进行了实地查阅、核实。  1、财务室查阅该企业会计资料,发现该公司生产成本环节核算混乱。(1)购进原材料和出售产成品环节计量单位为千克,而在生产成本核算和出库时用“标吨”(根据酶的不同活力单位换算为1000活力的重量),换算率不准确。(2)没有按产品的规格型号进行归集成本,分摊生产费用。这种情况的产生,既有传统习惯使用“标吨”和技术指标不清的客观原因,也有按产品规格型号核算嫌费时、费力的主观原因。  2、生产车间和维修配件仓库进行查看。该公司租赁×酶制剂厂的厂房、设备比较陈旧,加上日常酸、碱侵蚀,容易发生损坏,日常维修经常发生。更换的损坏部件堆积在院子里、屋子里,数量不少。仓库配件日常存量也比较多。采购配件金额较大基本属实。  3、煤场和锅炉房查看。该公司锅炉房中有5台4吨蒸气锅炉为生产车间供热,确保生产车间室温稳定,并且有专人负责监视管道输入的压力和温度。该公司用铲车向锅炉房送煤,烧炉工每班7个人,分三班日夜工作。该公司月用煤量较大,应属正常。煤场库存煤180吨左右,与供应处负责人所说200吨基本一致。但在锅炉房附近,看到少量的炉渣,边走边询问财务负责人对炉渣是否进行了会计处理。该负责人说,由于生产酶产生强烈、难闻的气味,她很少到生产工区来,对煤渣处理不清楚。该公司愿意就炉渣之事进行自查,调整账务,补充纳税申报资料,补齐应缴的税款(详见税务约谈第四项中煤渣自查补税项)。  4、脱羧酶包装物仓库盘点、清查。在包装物账上反映领用了4720个绿色塑料瓶子,期末没有库存。但实际库存中尚有700个库存。通过企业相关人员再次举证,有一部分脱羧酶包装物用于其他液体酶包装约1400个。经现场随机询问有关人员,企业反映情况基本属实。  通过实地核查,发现了该公司炉渣涉税事项,企业愿意通过自查方式核实此项,补正申报资料,补缴应纳税款。对企业生产成本环节财务核算混乱问题,该公司领导重视,同意接受税务机关处理。  (六)评估处理  评估人员对该公司实施纳税评估并提出评估处理建议后,提交区局纳税评估评审小组进行评审。  1、对该公司财务核算混乱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二项规定,建议处以1000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评审小组同意评估人员移交税源管理部门执行。  2、对该公司愿意通过自查方式补充申报纳税资料,补缴应纳税款40535.57元,加收滞纳金共计4998.54元。评审小组同意依照《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5〕43号)、《纳税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第三十条第三款以及《征管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执行,并依率按日加收滞纳金。  三、评估建议:  通过对该公司的评估,评审小组将评估结果和征管建议反馈到税源管理部门,并要求对该公司今后加强以下方面日常管理:  (一)税收管理员应多深入企业生产经营实地,了解企业的工艺流程,熟悉企业成本核算方式,掌握企业财务核算水平和质量。  (二)通过深入企业调查核实日常管理,全面、系统、翔实采集企业生产经营数据,尤其是对工业企业原材料、生产成本、产成品核实的核算,与会计资料信息比对,掌握*9手资料。  (三)通过“一户式”积累日常管理数据信息,确保数据信息的连续性、全面性、准确性,为深化纳税评估,强化税源管理,提供审核分析数据之源。  (四)强化对企业税前扣除的成本、费用、损失的审核管理,查看原始是否合法有效、凡不能提供合法凭证的,一律不得税前扣除,严禁虚开、代开发票和开票不及时入账等现象发生。  四、案例点评  这是一起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综合纳税评估的案例。在评估实施过程中,评估员注意从销售额、销售毛利率及增值税税收负担率数据增长的差异性和矛盾性将该公司筛选确定为评估对象,并通过征管“一户式“查询系统全面、翔实调阅纳税申报和财务报告的数据,通过纳税评估指标进一步具体审核分析,提出纳税疑点,拟定税务约谈纲要,通过税务约谈与调查核实印证或排除纳税疑点,做到了环环相扣、步步深入,有效推进了纳税评估工作。  本次评估最显著亮点是:评估员注意从税收管理员、稽查人员多方了解和掌握相关信息,全面权衡,避实就虚绕开不便于约谈和核实的问题,以被约谈人异常原因解释的矛盾性为突破口和切入点,不放过任何疑点,进行深度分析,使被约谈人难以自“圆”其说,揭开其纳税潜在的涉税风险。通过税收政策和法规的正面宣传、辅导以及纳税人自查自纠、补正申报税款,消除了涉税隐患,避免了额外的经济损失,使税源管理与纳税服务得到有机结合,充分体现了纳税服务寓于税源管理的税收征管理念,可以说纳税评估不论对国家还是企业都是一项双赢的税源管理措施和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