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工具有限公司收入挂账问题的纳税评估分析来源:中国税网作者:日期:2009-08-25字号[ 大 中 小 ]   一、基本情况  江苏省海门市某电动工具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8月,注册资金人民币503万元,是一家私营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电动工具及配件的生产、销售。该公司主要原材料为钢材、漆包线、滴漆、包装材料等,整机生产一般是购进相关配件进行组装。  海门市国税局经过分析认为,该公司因2007年所得税贡献率偏低,可能存在多列成本、少计收入问题。2008年底,“预收账款”为21万元,年末存货为154万元,占比偏高,可能存在收入挂账问题。于是,将该公司列为纳税评估对象。  二、案头分析  评估人员从征管信息系统、监控决策系统、税收管理员平台中采集相关信息资料,并结合该公司2007年~2008年的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发票领购等信息,进行了案头分析。  1、增值税税负分析2007年,该公司申报主营业务收入6992739.96元,主营业务成本6269516.89元,毛利为723223.07元,毛利率为10.3%。申报销项税1188765.67元,进项税907403.44元,应纳增值税281362.23元,税负为4.03%。  2008年,该公司申报主营业务收入8022505元,主营业务成本7270264.20元,毛利为752240.8元,毛利率为9.38%。申报销项税1363825.92元,进项税1020931.06元,应纳增值税342894.86元,税负为4.27%。  仅从两年的税负来看,均属于正常。  2、存货变动对税负影响分析  2007年,年初存货为1299155.21元,年末为1286931.37元,存货减少12223.84元,影响增值税2078.05元,影响税负0.03%.考虑存货变动因素,2007年税负为4%。  2008年,年初存货为1286931.37元,年末为1540886.94元,存货增加253955.57元,影响增值税43172.45元,影响税负0.53%。考虑存货变动因素,2008年税负为4.8%。  3、原材料——钢材投入产出分析  评估人员通过对该公司账面原材料——钢材的耗用,了解到该公司钢材用于生产产品转子、配件齿轮和曲轴。2007年,共耗用钢材112563公斤,账面入库转子140867只、齿轮7500套、曲轴11500根。2008年,共耗用钢材93903公斤,账面入库转子96000只、齿轮7150套、曲轴25900根。  生产转子耗用钢材0.6公斤/只、齿轮1.5公斤/套、曲轴0.7公斤/根。据此推算,该公司2007年和2008年钢材的耗用与转子、齿轮、曲轴的产出不配比。同时,评估人员又结合其他原材料———漆包线、滴漆、包装盒的耗用,对转子、齿轮、曲轴的产出进行剖析,依然存在投入产出不配比的问题,而钢材的投入产出不配比问题尤为突出。评估人员由此确定该公司存在产品不入库、收入不申报纳税的问题。  4、预收账款与存货配比分析  该公司至2008年底“预收账款”余额21万元,2008年存货较2007年呈增加趋势,存货是否属实?是否存在发出产品未及时申报销售收入,而存货长期挂账?  5、其他业务利润分析该公司2007年和2008年财务报表反映其他业务利润均为0,而该公司两年都耗用大量钢材,钢材经过机器加工,一定会产生下脚料。生产过程中的下脚料又到哪里去了?评估人员由此认为该公司的下脚料收入未如实申报纳税。  6、毛利率分析  评估人员发现该公司2007年毛利率高于2008年,结合存货变动因素分析,税负却低于2008年,这是极不正常的现象。通常情况下,税负的高低与毛利率成正比。评估人员由此推断该公司可能存在少计收入或滞后申报纳税问题。  7、2007年所得税贡献率分析  该公司2007年汇缴申报收入总额为6992739.96元,应纳税所得额为152144.52元,申报企业所得税50207.69元,所得税贡献率为0.72%,所得税贡献率偏低。结合投入产出分析、其他业务利润分析、毛利率分析,该公司极有可能存在多列成本、少计收入问题。  三、举证约谈  评估人员根据锁定的疑点问题,向该公司发出《纳税评估约谈通知书》,决定与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财务人员进行约谈。在约谈中,法定代表人对疑点问题做了如下解释。  1、该公司在2008年末确实有“预收账款”21万元,但已在2009年1月和2月开票申报纳税,存在发出产品未及时申报销售收入问题,导致账面存货居高不下。  2、2007年和2008年账面钢材的耗用与产出不配比,是由于没有专职仓库管理员,属家庭作坊式工厂,没有正常的出入库手续,确实存在产品少入库、少报销售问题,该公司要求进行自查补税。  3、该公司在生产过程中耗用大量钢材,钢材经各道工序加工后产生下脚料——铁屑,平时由个体户上门收购,取得的现金收入也未入账申报纳税,但金额不大,愿意自查补税。  4、该公司确实存在成本已列支,而产品少入库,少计应税销售收入,未申报下脚料收入,以及滞后申报纳税的问题,该公司愿意就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补税。  四、评估处理  该公司在约谈说明后及时进行了自查,并向评估人员递交了《纳税评估自查说明情况表》及纳税申报表。2007年,共补申报产品销售收入和下脚料收入308534.02元,补入库增值税52450.78元,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08534.02元,补入库企业所得税101816.23元。2008年,共补申报产品销售收入和下脚料收入269627.52元,补入库增值税45836.68元,合计加收滞纳金28975.22元。  鉴于该公司能积极配合评估人员的评估工作,并及时进行自查自纠,且自查补税金额与评估补税金额基本一致,评估人员同意该公司自查补充申报纳税,并按规定加收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