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费用支出合理性入手评估合资纺织品生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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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费用支出合理性入手评估合资纺织品生产企业 来源:中国税网 作者: 日期:2009-09-29 字号[ 大 中 小 ] 企业基本情况 宁波QZJ纺织制品有限公司是慈溪市国税浒山分局所辖的一家(港澳台商)合资经营企业,主要从事羊绒制品、羊毛制品、丝绒衫、针织服装制造,产品以外销为主。该企业所得税享受“二免三减半”政策,2003年、2004年为“免税”期,2005年企业开始进入“减半”征收期。2004年销售收入9244413.75元,纳税调整后利润总额为169115.93元。2005年销售收入8378785.59元,亏损155151.01元。 确定评估方案 考虑到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差异,企业2005年利润总额下降存在较大的疑点,评估人员拟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纳税评估。 1.对2004年、2005年各种报表数据比对分析研究该公司可能存在问题疑点。 2.填写行业增值税和所得税纳税评估工作底稿,从税负率与产品构成及各项成本费用列支等,与行业标准比较,找出可能存在问题的疑点。 3.与企业有关人员约谈辅导,了解具体经营情况,进行询问,并作出解释与举证。 4.根据约谈情况,如有必要进行实地调查核实,逐一排查疑点。 根据企业申报表、财务报表、损益表、增值税和所得税工作底稿各种数据报表的评析,结合其生产工艺流程,发现以下疑点: 1.增值税税负率评析。2005年销售收入8378785.59元,其中自营出口6811786.44元,虚拟增值税税负率为2.01%。低于行业警戒税负率3%,增值税税负率偏低。 2.物耗评析。该公司用羊绒、棉条、丝等加工成羊绒纱、棉绒纱、丝绒纱等,数量基本相匹配。生产领用羊绒纱1810.27千克,羊绒衫产成品入库4083件,每件羊绒衫平均毛重为443.37克,其他毛衫平均毛重为558克。根据生活经验,该公司生产服装克重偏重,是否存在多列支成本、少申报销售的情况? 3.电耗工耗评析。每件毛衫耗电全年平均0.128千瓦时,*6月1.71千瓦时,最低月0.034千瓦时,变化起伏大。每件毛衫支付工资全年平均5.04元,*6月30.48元,最低月0.57元。4月份生产工人为106人,支付工资56387.6元,账面无产成品入库,又无在产品。 4.分析企业毛利率及各项期间费用变动情况发现如下疑点:2005年主营业务收入减少,为何营业费用与管理费用支出却增多?特别是营业费用变动更大?2005年该公司有银行借款,财务费用为何有利息收入?是否存在关联企业间的借贷利息收入,还是其他因素? 5.企业应付账款2005年初4842256元,年末4957833元,应付账款余额4957833元为什么长期挂账? 6.请企业对税前列支费用各项目进行说明,是否存在未按规定进行纳税调整的情况。 约谈举证,调查核实 针对案头评析发现的疑点,评估人员发出《约谈辅导通知书》,与企业相关人员进行了约谈,听取企业的解释。企业提供了相关的举证资料,评估人员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具体如下: 1.营业费用。这是2005年与2004年相比支出增加最多的一项,原因在于2005年8月实行纺织品配额,而这一时期正好是生产旺季,出口货物为了赶时间只好通过货物运输公司空运,费用开支大为增加。企业提供支付空运费的国际货运代理业运输发票,经核实,与企业出票日期、数量基本相符。 2.财务费用。2005年虽有短期借款,但计算了关联企业的利息收入241485.04元,使财务费用出现贷方余额。企业提供了所得税汇算清缴的稽核报告和调整账务凭证,经核实无误。 3.管理费用。2005年购买了一辆轿车,费用也有所增加。但企业使用关联企业的小型面包车的各项费用,列入了管理费用。企业提供了2005年固定资产明细,以及2005年列入该项费用的汽油及修理发票汇总数。经核实,轿车确为2005年1月购买,可从使用汽油情况看,既有90#又有93#汽油,应为两辆车使用。对关联企业面包车所列支的各项费用,企业要求自查自纠。 4.其他费用。企业提供了各项费用列支明细,工会经费21168元在使用中没有专款专用,企业要求自查自纠,调增利润;其他各项费用列支均符合规定列支范围。 5.电耗、工耗。企业生产设备为针织横机,耗用电能很少,工资支付额较多。每月每件毛衫平均耗用电能及工资变动较大,主要是财务核算中未设置“生产成本”,在生产淡季或停产时,管理人员工资和照明用电还得开支,没有开支到对应的产品中,导致这两块成本不能反映企业真实的成本。企业表示,以后会加强财务核算。企业提供了成本结转表,经核实,企业财务反映“生产成本”无余额,而仓库中确有半成品存在。 6.应付账款。财务人员提供了应付账款明细账,企业与河北清河MDL羊绒制品有限公司2005年未发生业务往来,经询问585609.68元应付账款为2001年羊绒货款。法定代表人解释说该笔货款已经结清,但财务未作处理。企业提供了举证资料,其余的应付账款为企业生产过程中正常周转货款。 7.物耗。毛衫克重偏重是因为企业产品以出口欧洲国家为主,毛衫加大加码,平均克重比内销产品要重25%。企业提供销货合同,每件羊绒衫女装净重在180克~520克之间,男装净重在280克~680克之间,羊绒衫每件平均净重约为290克,共耗用羊绒纱1290.27千克,这与我们实际穿着的羊绒衫相贴近。另外,在生产丝绒衫时,除了用丝绒纱生产丝绒衫外,还用一根丝一根羊绒纱生产丝绒衫,企业提供了相关的成本结转及记账凭证和丝绒衫样品。经到车间实地核实,企业确实有这一生产工艺。这批婴儿衫产品平均每件克重约60克,共耗用羊绒纱320千克。对还存在的200千克羊绒纱差异,企业要求自查自纠。对于质量较差的其他毛腈混纺纱在样品车间进行实地抽样测验,最重的每件达到1100克,平均每件毛重558克接近企业实际,对赠送品未作销售,企业要求自查自纠。 8.增值税税负率及毛利率。 由于企业以外销为主,市场价格比较透明,比国内产品价格低,再加上羊绒价格2005年比2004年平均价格上涨100元/千克。该行业属劳动密集型,工资开支大,成本高,利润空间相对较小。另外2005年纺织品行业不景气,在8月份实行配额制之前出货,对方客户又趁机压价。其他毛衫原材料成本相对低,销售价也低,但毛利比羊绒衫稍高,该行业近几年属于薄利产业。对企业解释情况,我们通过外围调查核实,与企业解释情况基本一致。考虑期末存货增加514743.94元,虚拟增值税税负率为2.88%。评估人员认为基本正常。 评估结果 经评估分析和询问核实,企业能够对疑点解释说明的,疑点消除。通过对企业财务制度及税收法规政策宣传,企业自查自纠如下: 1.对关联企业面包车抵扣的汽油及修理费8179.17元,税额应作进项转出,并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2.羊绒衫及其他毛腈混纺收入144675元未申报纳税。 3.对未按规定列支21168元工会经费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以上合计应补缴增值税25985.2元,调整应纳税所得额174022.17元,弥补亏损155151.01元后,应纳所得税为2490.99元,并加收滞纳金3564.9元。 (本案例由宁波市国家税务局提供) 税收,是国民经济最为重要的调节器,随着经济的发展,税收法律愈发繁杂,税收调整愈发频繁,作为企业财务人员,掌握着企业的税收命脉,迫切需要综合的税务管理能力,加入税务经理专修班,掌握税务实务、税务筹划、税务稽查、税务行政复议,拓宽税务处理软技能,成为优秀的财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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