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税前扣除疑点入手对某民爆服务公司的纳税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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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税前扣除疑点入手对某民爆服务公司的纳税评估 来源:中国税网 作者: 日期:2009-12-24 字号[ 大 中 小 ] 基本情况 湖北省远安县某民爆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5月,是一家以销售雷管、炸药为主,同时兼营爆破服务的企业。 2009年8月,远安县国税局在对新办企业的所得税纳税情况实施人工选案分析时,发现该公司2008年企业所得税申报存在异常,遂组织评估人员对其进行了评估。 案头分析 一、评估数据采集 1.该公司2008年度所得税申报表及其附表显示,营业收入23517221.48元,营业成本18022906.13元,营业税金及附加132172.72元,销售费用2014465.94元,管理费用2099413.87元,财务费用-14211.51元,营业利润1262374.33元,纳税调整增加额37510.04元,纳税调整后所得1299884.37元,应纳所得税额324971.09元。2008年1月~12月预缴企业所得税321023.01元,汇算清缴补缴企业所得税3948.08元。 2.该公司2008年度企业会计报表及其附表显示,货币资金期末余额6049181.57元,存货期末余额46331.46元,固定资产期末余额719700.84元,无形资产2344340.48元,资产合计9159554.35元。预收款项-84277.54元,其他应付款3003906元,其他流动负债447996.59元,实收资本500万元。 二、相关指标分析 1.该公司企业所得税税收贡献率为1.36%,只达到普通企业标准,贡献率指标异常。 2.服务行业营业利润率一般应在10%左右,该公司只有5.37%,该项指标异常。 3.营业成本占营业收入比率指标正常,说明营业成本税前列支是符合规定的。 4.销售费用比率为8.57%,管理费用比率为8.93%,两项比率偏高,指标异常,可能存在多列销售费用问题。 举证约谈 根据以上异常点,评估人员对该公司下达了《纳税评估约谈通知书》,要求其对异常问题进行自查,并作出合理的解释。 通过约谈,该公司解释管理费用偏高是因为无形资产摊销数额较大,在成立爆破服务公司时,因要取得爆破资质,所以用2344340.48元购买了这一爆破权,故造成管理费用偏高。但评估人员通过测算,假定无形资产按10年摊销,那么2008年则应摊销156289.37元,在管理费用中减出这项支出后,管理费用比率仍然高达8.26%,疑点仍然不能排除。对于销售费用偏高问题,该公司无法给予合理的解释,评估人员遂对其进行了实地核查。 实地核查评估人员通过比对销售费用明细账、管理费用明细账,发现该公司在管理费用中计提安全准备447996.56元未进行纳税调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该公司购买打印机等13146.75元应属于资本性支出,该公司却记入管理费用。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资本性支出应分期计提折旧或摊销,不能一次性在费用中列支。 该公司在销售费用中为其他单位列支费用10683元,不属于企业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支出,故要进行纳税调整。 应该属于业务招待费的支出100000元列入差旅费未调整。根据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在税前扣除,但*6不得超过当年营业收入的5‰,因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40000元。 评估处理 通过约谈和调查核实,案头分析发现的问题基本上得到了确认。该公司主动补缴了企业所得税127956.59元和滞纳金5054.29元。 (本案例由湖北省远安县国税局提供) 税收,是国民经济最为重要的调节器,随着经济的发展,税收法律愈发繁杂,税收调整愈发频繁,作为企业财务人员,掌握着企业的税收命脉,迫切需要综合的税务管理能力,加入税务经理专修班,掌握税务实务、税务筹划、税务稽查、税务行政复议,拓宽税务处理软技能,成为优秀的财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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