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某机械公司不计少计收入偷逃税款十万余元来源:中国税网作者:日期:2012-07-06字号[ 大 中 小 ]   基本情况  山东省某机械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7月,经营范围为建筑设备、农业机械、多缸柴油机、50马力以上拖拉机、挖掘机、装载机、叉车及配件的制造、销售。  案头分析  2011年第二季度预警评估系统显示,该公司有两项预警指标:  1.固定资产平均值146.38元,实现销售收入431.01万元,固定资产周转率294.45,预警值305.05.预警指标提示:若固定资产周转率异常偏低,则可能存在不计、少计收入问题。  2.本期进项税额变动率107.6,本期销项税额变动率34.63,弹性系数3.11,预警值1.2.预警指标提示:进项税额增幅长期大于销项税额增幅,税负长期呈下降趋势,可能存在不计、少计销售收入或多计进项等问题。  青州市国税局评估人员对该公司进行了综合审核分析,认为企业可能存在隐匿销售收入的问题。评估人员明确了评估方向,拟定从约谈举证、实地核查、生产要素摸底、投入产出配比、落实评估结果等步骤对该公司展开纳税评估。  举证约谈  针对案头分析环节发现的疑点,评估人员按规定向企业下达了《税务事项通知书》,通知对其开展纳税评估,同时要求企业对发现疑点进行自查。企业财务人员对疑点进行了解释,固定资产周转率预警方面:主要是受到今年市场不景气的影响,产品订单逐步下降,不能够满负荷生产,公司于2011年5月被迫停产一个月;另一原因是今年以来公司一直闲置剪板机2台,价值24.4万元,这些都影响了固定资产周转率。  根据约谈举证情况,评估人员对该公司的涉税信息数据分析进行了重新测算。但是重新测算的结果和企业财务人员的约谈举证仍不能排除该公司不计、少计收入的疑点。评估人员又耐心细致地与企业有关人员了解企业当前的生产情况、经营状况以及生产工艺、生产流程、配件要素等,根据交谈掌握的该公司基本生产特点,评估人员决定实地核查寻找新的突破口。  实地核查  评估人员按照规定对该公司下达了《税务事项告知书》,入户进行实地调查核实,了解了行业经营规律并采集了生产要素方面的相关信息。依照1台装载机使用1台柴油发动机、4条轮胎来计算:  1.柴油机耗用情况:2011年1月~6月领用柴油机93台,其中4102型号62台,其他型号柴油机31台。  2.轮胎耗用情况:1月~6月领用轮胎356条,其中1670-20型号285条,其他型号71条。  3.产品产出情况:1月~6月入库产品87台,其中入库挖掘机60台,铲运机4台,挖坑机23台,耗用电费20428度。  评估人员根据生产要素、用电评估模板测算的结果,与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第二次约谈。  1.对利用关键物件发动机测算,少生产的6台装载机,利用轮胎计算少产2台。纳税人没有提出异议,只是说明利用轮胎测算少产的2台已包含在用发动机测算的6台中。  2.对生产1台装载机耗电200度纳税人表示认可,但提出企业的用电有5%左右用于企业办公、食堂、日常照明等方面,不应把所有用电都推算成产品。对企业提出的异议,评估人员认为合理,因此按照企业提出的比例给予扣除。  3.对上述测算结果,企业认为用电测算的10台已经涵盖了用发动机和轮胎计算少产的台数,评估人员予以确认,企业也没有提出异议。又经过自查,企业提供了未按规定作收入的相关信息:销售ZL20装载机4台,金额178119.76元;销售挖掘机6台,金额410256.36元,合计金额588376.12元,应补缴增值税100023.94元。  评估处理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和税收征管法的相关规定,对该公司自查销售货物未开具发票应纳税款100023.94元,限期补缴入库,并加收滞纳金。  该公司于2011年9月28日补缴入库增值税100023.94元,并加收滞纳金3750.9元。同时,评估人员制作了《纳税评估账务调整通知书》送达该公司财务负责人,该公司根据要求及时作出了相应账务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