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浙江象山国税对某针纺织公司纳税评估案例来源:中国税网作者:日期:2013-01-18字号[ 大 中 小 ]   基本情况  浙江省宁波市某针纺织公司成立于2005年,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该公司从棉纱到坯布的投入产出率为84%,从坯布到色布的投入产出率为86%,产废率为0,3个指标都低于同类企业平均水平。从所得税各项指标来看,面料成本产出率为2.13,销售毛利率为11%,违反了该指标正相关的关联关系,被确定为高风险企业列入评估对象。  案头分析  象山县国税局评估人员通过多种分析方法,发现以下疑点问题:  1.根据原材料投入产出法分析,依照相关数据理论计算出该公司2011年应产出色坯布287.7万公斤,而企业实际收回色坯布64万公斤,相差223.7万公斤。从料工费情况来看,原材料棉纱成本、织造加工费、染色费和工资这4项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成本比例均偏高,其他各项指标却大大低于正常的水平,增加了评估人员对该公司用棉纱发票冲抵加工费的怀疑。  2.根据面料成本产出率计算,企业提供的调查表上显示,2011年该公司主营业务收入8425.5万元,面料成本6810.5万元。而计算出的理论完工产品成本为10896.9万元,或者理论面料成本为5265.9万元,即少申报完工产品成本2471.4万元,或多投入原材料成本1544.6万元,疑点指向企业可能存在销售收入未足额申报或多抵扣原材料进项税金的情况。  3.根据虚拟实耗增值税税负率分析,2011年该公司主营业务收入8425.5万元,销项税额1432.3万元,进项税额1263.6万元,进项税额转出5.8万元,期末存货503万元,期初存货200.5万元,存货抵扣系数80%,计算出虚拟实耗增值税税负率为2.46%,低于针织行业模型中的虚拟实耗增值税税负率5%的峰值,疑点也指向企业可能存在销售收入未足额申报或者多抵扣原材料进项税金的情况。  4.根据产废率分析,2011年该公司主营业务收入8425.5万元,废品或下脚料销售金额0元,未申报边角料收入,疑点指向少计边角料和次、废品销售。  5.根据销售毛利率分析,2011年该公司主营业务收入8425.5万元,主营业务成本7455万元,销售毛利率为8.8%,与针织行业评估模型中的峰值指标11%差2.2个百分点。  举证约谈  根据以上疑点,评估人员发出《纳税评估约谈通知书》,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财会人员对此进行了解释说明:  1.企业认同评估人员的测算方法,承认有部分销售收入未及时申报,还有部分加工费由于资金没有及时支付而未取得发票等情况确实存在。为弥补这部分空缺,企业将直接销售给个人不需开票的498吨棉纱用来冲抵成本,金额为876.5万元。  2.2011年滞后销售针织品961万元,棉纱200吨,销售金额411.8万元。以上两项销售延滞至2012年开票,并出具了合同。废角料销售46.8万元,因不需要开发票而至今未开票申报销售。  3.企业承认销售给个人的原材料棉纱498吨的成本已经结转入账,因此原材料棉纱销售金额876.5万元、废角料销售金额46.8万元应调增计税所得额923.3万元。  评估处理  1.棉纱销售498吨计876.4万元(不含税,下同)应补申报增值税149万元,补征滞纳金20.5万元。  2.出售二等品、下脚料46.8万元,应补缴增值税7.9万元,加收滞纳金1万元。  3.因该公司2011年度盈利,所以以上两项共调增应纳税所得额923.3万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计税230.8万元,加收滞纳金15.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