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某制衣厂:品牌发布露疑云 深入调查曝真相来源:作者:日期:2013-01-25字号[ 大 中 小 ]   基本情况  浙江省海宁市某制衣厂是一家从事皮革服装制造加工业务的个人独资企业,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12年下半年,海宁市国税局在组织开展行业评估前期调查工作时发现,该企业2011年、2012年连续两年参加中国皮革时尚周品牌专场发布会,在本市业内应具有一定知名度,但2011年度申报销售收入仅162万元。同时,行业税源监控模型风险提示,该企业能耗及下脚料控制相关指标异常。该局遂将该企业确定为重点评估对象。  案头分析  评估人员收集了该企业的征管资料数据、税源监控信息以及补充申报等相关资料信息,结合行业调查信息,进行了认真的案头分析,发现以下疑点:  1.电耗产出模型分析提示:企业申报2011年生产经营耗电8652度,生产男夹克2220件(各类服装折算值)。测算值为2595件,差异率达-14%,单位电耗产出指标异常。  2.下脚料控制法分析模型提示:企业生产过程中应有一定的下脚料产生,但2011年并无下脚料收入申报信息。  3.根据行业调查掌握的信息,该企业连续两年参加中国皮革时尚周品牌专场发布会,在同行业中应属具有一定规模。该信息与企业2011年申报的销售收入相比,反差明显,是否存在少计收入问题。  举证约谈  根据案头分析发现的疑点问题,评估人员按规定程序向企业发出了《纳税评估约谈举证通知书》,与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要求企业就有关情况作出解释说明,并就疑点问题作进一步举证:  对疑点1,企业解释由于会计是兼职的,内部交接管理工作做得不是很到位,在每个月补充申报的总耗电量中未扣除非生产经营用电,因而测算值存在一定差异。  对疑点2,企业承认2011年有下脚料已销售,但没有申报纳税。  对疑点3,企业负责人说作为个人独资企业,自身规模在同行业中并不大,参加了两次中国皮革时尚周品牌专场发布会是属实,但那也是为了企业的后续发展造势,是硬撑的,2011年度企业并无重大涉税问题。  经梳理分析,评估人员认为企业的解释和回答并不能消除疑点,有避重就轻之嫌,尤其是对疑点1和疑点3,需进一步核查。  实地核查  经批准,评估人员深入到企业的生产经营场所,就有关生产经营情况作进一步调查了解。  经实地查看,评估人员发现该企业生产经营场所有2000平方米以上,员工超过30人。另从A公司了解到的情况,海宁市某制衣厂的生产经营场所系向A公司租用。同时,评估人员又掌握到一个重要信息:2011年A公司转让给海宁市某制衣厂电力45620度,与企业原先在补充申报模块中自行申报采集的能耗信息存在较大差距。按该能耗测算分析,该企业2011年皮件服装出产量应当在11000件以上。  根据上述情况,评估人员初步判定该企业2011年纳税申报存在问题。评估人员又耐心而严肃地向企业讲解了相关税法,说明纳税评估的目的是引导纳税人真实、准确、合法地进行纳税申报,防范涉税风险,要求企业端正态度,对涉税问题进行认真自查。面对评估人员摆出的种种疑点以及调查的实际情况,对照相关税收法律法规以及申报中存在的问题,企业负责人终于承认由于平时思想认识上的不重视以及内部交接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2011年度确实存在皮装销售收入及皮装加工业务收入未申报纳税的问题。搭伙用电信息未能全面准确申报采集至行业监控模型中,导致实际能耗信息与申报信息出现较大差异。他表示要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税法认知度,对存在的问题一定会认真自查改正。  经企业自查确认,2011年度企业销售皮装计金额1197000元(含税)、受托加工皮装取得加工业务收入576000元(含税)、下脚料收入5200元(含税)均未申报纳税,少缴增值税258370.94元。  评估处理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税收征管法的相关规定,该局对该企业作出如下处理:  1.补缴增值税258370.94元。  2.按规定加收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