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外资移动公司企业所得税检查要点提示(地税篇)来源:中国税网作者:日期:2009-06-25字号[ 大 中 小 ]   税务机关在对移动企业进行税收检查时,首先要从企业所得税入手,查找涉税问题。下面是移动企业在收入和成本费用方面容易出现纰漏的地方,供广大纳税人和地税稽查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参考。  1、营业税  2、个人所得税  (1)代职工购买各类应税保险金如补充养老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等未按规定足额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以报销形式如以出租汽车定额发票、加油发票、公交IC卡专用发票等票据报销支付给区公司职工的交通补贴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公司员工无偿使用本公司的移动通信费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4)以差旅费报销形式支付给公司二级经理的年度疗休补贴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5)支付职工节日慰问金未并入发放当月的工薪收入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6)发放给本公司合同工及代理合同工的各类先进奖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7)赠送给大客户的手机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8)支付各类先进奖、经理的疗休补贴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9)已代扣的个人所得税未及时缴纳入库。  3.城市房地产税  部分房产按购入房屋时的支付金额计缴税款,对房产价值有调整的未按调整后的金额重新计算税款,少缴城市房地产税。  4.印花税  所签订的合同未完全收集、汇总到各分公司或省公司申报纳税,少缴印花税。  税政问题:  (1)移动公司在各种促销活动中所赠送的各类赠品如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具体的执行时间、执行范围等)没有明确规定;  (2)因为移动公司没有配置固定电话,工作联系都使用移动电话,本企业员工按照级别享受数额不等的免费话费,所以员工的通信话费都普遍偏高。免费话费应作为企业的收入征收营业税及企业所得税,享受免费话费的企业员工应把该部分作为个人所得税的应税所得纳税,但是因为无法核实其准确数字,故无法确认企业和个人的收入中是否包含了全部免费话费。而且免费话费中的包含公务话费,对公务话费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移动公司执保留意见。  (3)由于邮电通信业职工薪酬普遍较高,不少公司员工一个月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统筹金等就高达上万元,少则数千元,而对企业缴纳统筹的工资基数规定较宽泛,缴纳比例又在规定标准以内,从而使个人所得税扣除金额偏大,造成税负不公。  (4)不少效益好的企业以团体险的形式为职工购买商业补充人寿保险,在将来的某个时间或某种条件下,职工可获得医疗、养老、意外伤害等方面的保障或利益,因购买保险时受益对象不确定,获得收益的期限较长和种种附加条件的不确定因素,从而在界定个人收入存在困难,无法计征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