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以证控税的方式对木材加工业进行税务稽查来源:中国税网作者:日期:2009-07-03字号[ 大 中 小 ] “以证控税、信息共享、协同管理”是湖南省靖州县国税局为了破解木材加工行业的税收征管难题所提出的创新型工作思路。根据行业特点,对木材行业实施“精细化、专业化、协同化和无缝化”的管理,这种工作方式已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这一方式整理如下,供大家参考。 “以证控税”的方式,通过将分类管理与协同管理紧密结合起来,对其它环节的税收进行控管,在大力实施行业精细化管理的同时、推动了无缝化管理。根据木材行业纳税人的特点,将木材行业纳税人划分为ABC三类进行分类管理。其中,A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行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B类是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增值税纳税人;C类是偶然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 一是对A类纳税人采取自行申报与全程控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管理。A类纳税人办理木材出境时只需填报由该局印制的《经营木竹销售收入申报表》(A表),由征收人员对其填报的材种、规格、数量进行审核、登记、签署意见后不需预缴税款即可办理木材运输证。征收人员每月将A类纳税人《纳税人办理明细帐》的数据统计后,传递给税收管理员,由其监督纳税人如实自行申报。并利用税负和进项税额比例来进行双重控管,对税负低于该县行业税负监控值和填制收购发票抵扣进项税额比例偏高的实施纳税评估或税务稽查,通过查补税款来提高其税负;通过监督纳税人据实取得普通发票来提高其填制收购发票抵扣进项税额的真实性。 二是对B类纳税人实行核定征收与预征税款相结合的管理方式。该局事前对B类纳税人按照科学合理的方法确定其销售县境内木材以及销售边、角、废料的量来核定月定额税款,由其按月缴纳。B类纳税人在办理木材运输证时填报《经营木竹销售收入申报表》(B表),由征收人员对其按次预征增值税,并对其材种、规格、数量进行审核、登记、签署意见后方可办理木材运输证。 三是对C类纳税人在办证环节实行全额预征税款的管理办法。C类纳税人在办理木材运输证时也填报《经营木竹销售收入申报表》(B表),由征收人员对其按次预征增值税,并对其材种、规格、数量进行审核、登记、签署意见后方可办理木材运输证。对于C类纳税人,每年对其办证、销售及缴纳税款情况进行两次次全面的检查结算。 同时,以专业对口管理为基础,大力落实税源管理责任。根据木材行业税收征管任务重的特点,设立由税源管理科长直接负责的木材税收征收管理组,抽调了3名业务素质好的税收管理员专门负责。并把“管户和管事”结合起来,将税源管理责任切实落实到位。 一是对木材行业税收实行跟踪朔源管理。构建了林业办证信息平台和木材税收征收管理信息监控两个平台。林业办证信息平台记录林业砍伐指标信息、木材办证信息、预征税款信息等;木材税收征收管理信息监控平台存储纳税人的基本征收、申报信息以及税负信息等,两个信息平台的建立为税收管理员及时掌握木材流转各个环节的信息提供了保障。 二是对纳税人实施全程管理监控。根据分类管理的要求,将不同纳税人的税源管理责任细化到人。由税收管理员定期实地调查了解纳税人生产经营情况,购销情况以及财务核算情况等。同时,每月由林业税费联合征收管理人员采集林业办证信息平台的数据传递给税收管理员,再由税收管理员从木材税收征收管理信息监控平台调取相关数据信息进行分析比对,对经过监控分析发现异常的采取进一步的征管措施。 三是对纳税人实施纳税评估或税务检查。构建了木材行业纳税评估指标体系,由县局综合业务科按季下达木材一般纳税人的税负,并公布填制收购单抵扣进项税额的数据等,税收管理员结合日常税源管理和分析监控发现的异常问题,对企业实施纳税评估或税务检查,防止了税收的流失。
-
关注公众号
快扫码关注
公众号吧
- 赞4
-
版权声明: 1、凡本网站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2、经本网站合法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并不得对作品中出现的“高顿”字样进行删减、替换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本网站的部分资料转载自互联网,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本网站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您认为本网站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邮箱fawu@gaodun.com,电话:021-31587497),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