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衣工厂居然“没有”边角料来源:中国税网作者:周宏伟 谷云平日期:2008-01-31字号[ 大 中 小 ]   近日,辽宁省兴城市国税稽查局对某制衣有限公司进行日常稽查。这家制衣公司是生产销售泳装的专业厂家。稽查人员详细检查了企业的会计报表、账簿、凭证及有关资料,发现公司作为泳装加工企业,3年多来财务账簿上居然没有反映与边角料相关的信息,再查阅企业原始凭证,也没有发现任何线索。  虽然心存疑虑,但稽查人员不动声色,提出想到车间看看企业产品生产情况。稽查人员在裁剪车间发现,把安纶布料进行裁剪时,会产生大量的边角废料,但企业账簿上没有反映,那么大量的边角废料到哪里去了呢?  在与裁剪车间领导聊天中,一位车间负责人提到:车间产生的边角废料堆放在厂区的一个废旧车间内,攒多了就卖给个体废品收购站,所得款项补助职工食堂了。  那么该公司每年能产生多少边角废料呢?带着问题,稽查人员走访了同行业的其他企业进行调查,了解泳装行业边角废料的收入占企业产成品销售额的比率为4%左右,这为测算该公司边角废料的收入提供依据。  之后,稽查人员又来到公司职工食堂,从管理人员那里了解到,食堂每天中午有200多工人就餐,所需费用由公司负担,早餐和晚餐有部分工人就餐,公司负担所需费用的50%.到财务部门,查看“应付福利费”账户,账户中只有贷方提取金额,借方使用金额基本没有变化。稽查人员带着证据和疑点找到公司负责人进行核实,在事实面前,企业负责人刘某不得不承认,制衣公司3年以来共销售边角废料累计金额达17.9万元。公司直接将这笔钱用于职工食堂伙食支出和业务招待费,款项由公司负责人刘某和食堂管理员负责管理,没有在财会账簿上反映。  按照税收政策的规定,这些收入应当计入“其他业务收入”账户,计提增值税26008.55元。同时稽查人员发现,企业职工食堂耗用电力计入车间“制造费用”,应计算转出进项税额1102.05元。根据《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兴城市国税局对该企业作出了追缴所偷增值税27110.6元,加收滞纳金5778.86元,处以所偷税款1倍罚款的处罚决定。  日前,该企业已将税款、滞纳金及罚款缴纳入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