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堆过期方便面泄露账外经营秘密来源:中国税网作者:马翔 王修浪 徐云翔日期:2008-04-24字号[ 大 中 小 ]   近日,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国税局检查人员成功地根据一堆过期的方便面查获一起利用账外经营进行偷税的案件。  3月初,淮阴区国税局稽查局接到一个举报电话,称某食品商贸企业存在销售不入账进行偷税的行为。接到举报后,该局立即安排人员深入该企业检查。  检查人员先是检查相关账簿、凭证,从中没有发现任何明显的异常;在随后对企业仓库、经营场所的现场核实和检查中,检查人员也没有发现与账簿不一致的情况。  “你们歇会儿喝杯水吧。”企业陪同人员对检查人员说。  在一边喝水、一边闲聊的过程中,一名检查人员偶然发现墙角堆放着一堆方便面,便随手拿起一包。他注意到,这个品牌的方便面是南京某方便面公司生产的。  “你们是不是经常加班吃方便面?”  “对啊,这些方便面是公司发给我们留着加班时吃的,时间长了已经过期。”  听罢企业会计的回答,这名检查人员心头闪过一丝疑问。正常情况下,作为一家食品商贸企业,发给员工加班吃的食品应该是本公司经营的商品,但是在检查财务资料时并未反映有此项经营业务,是不是企业隐瞒了什么?于是他起身提出要求查看企业的发货单、进货单位等日常经营资料。果然,检查人员从中发现了一张以前年度南京某方便面公司发来的对账单,客户方正是被查企业。  在检查人员的质问下,企业经理显得有些慌乱。他说这是亲戚借用该企业的名义做生意遗留下的问题。经理的解释难以让人置信,检查人员决定到南京某方便面公司一查究竟。  在南京方面的协助下,检查人员在南京某方便面公司取得了双方签订的经销协议,该商贸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以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资金往来记录以及方便面公司的发货单,上面记录每次所发货物的数量、单价、金额、运输车辆牌照号码以及收货单位经手人签名等相关情况。  面对检查人员取回的确凿证据,该企业经理不得不承认了企业采取账外经营、收入不入账等手段进行偷税的事实。检查人员通过进一步深入检查,最终确定该企业隐瞒销售收入80多万元,企业被责令补税1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