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管制产品 做假账留下“案底”来源:中国税网作者:鹏洲日期:2008-04-28字号[ 大 中 小 ]   在日前进行的税收清算过程中,湖北省钟祥市国税局查出了某化工厂利用假账隐瞒销售收入进行偷税的行为。检查结束后,该化工厂被责令补缴增值税9.06万元,并被罚款4.53万元。  据了解,钟祥市国税局稽查局在对某化工厂进行税收检查时,该厂将早已准备好的一套假账拿出来应付检查人员,并口口声声称企业经济效益不好,马上要关门,近一时期没有什么业务。  检查人员通过查看账本,发现企业账面反映销售收入只有10多万元,原材料购进、产品入库销售及库存记录在账面上都一致,没有什么漏洞。可是,当检查人员查看过企业仓库后发现,其账面库存远远大于实际库存,账实严重不符。于是,检查人员当即要求企业会计提供真实账务资料,并且如实陈述其实际生产经营情况。  但企业会计一口咬定账是真的,没有账外账。在随后的检查中,检查人员又发现其生产的主要原材料是国家管制产品,采购时必须通过公安机关备案管理。于是,检查人员立即提出要到公安机关去核对这种材料的采购情况。在铁的事实面前,企业会计不得不承认作了假账,只好将真实账务资料拿了出来。  经检查,该化工厂利用账外账少计销售收入,偷税9.06万元。钟祥市国税局稽查局督促企业调整了有关账务,并对其进行了处罚。目前该企业已缴清了税款和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