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望砂兴叹”到“一网打尽”来源:作者:陈建昌日期:2008-05-12字号[ 大 中 小 ] 望砂兴叹 东至县地处长江南岸,拥有大约120公里的长江防段,黄砂资源尤其丰富。黄砂经营一般具有垄断性质,经营利润可观。从经济税源的角度来说,黄砂历来就应该成为该县的一项极为可观的财政收入来源。但长期以来,由于黄砂经营人员流动性大、经营方式隐蔽性也较大等客观原因,当地税务机关一直没有很好地开展对黄砂税收的征管工作;同时,也因为黄砂垄断经营户一般具有黑势力性质,人们一直受畏惧心理的困扰,也只好眼睁睁地“望砂兴叹”。 英明决策 新千年之际,党中央、国务院英明地作出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惩治黑恶势力和打击偷、抗、骗税违法犯罪的严打斗争。东至县也和全国各地一样,把严打工作开展得颇有成效。一部分黄砂垄断经营大户,在本次严打活动中因其他刑事犯罪纷纷落网。整顿黄砂税收秩序的大好时机终于来临。为此,县政府及时召集国、地税和公安三家共商黄砂治税大计。联合会议经过充分讨论,最后形成一致意见,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黄砂税收秩序整顿工作,并成立由国、地税和公安三家组成的“314黄砂涉税专案组”,负责查处全县黄砂涉税案件。根据县政府的统一布置,专案组首先调查了该县头号黄砂垄断经营大户马某、王某黄砂涉税案,并首战告捷。 艰难调查 马某、王某系该县东流镇黄砂个体经营户(两人因其他刑事犯罪已被公安关押)。两人从1997年8月开始合伙从事长江东流防段黄砂的开采经营,一直未向当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和履行纳税申报等手续,黄砂经营税收分文未缴纳。本案调查初期,专案组掌握的线索仅仅是县政府黄砂管理办公室“黄砂中标合同”,合同言明马某、王某以35万元的价格买下长江东流防段黄砂的开采经营权。至于两人合伙经营期间开采、销售黄砂的吨数和收入可以说是一无所知。为此,专案组依法传讯马某和王某,试图询问出一点蛛丝马迹。但因两人合伙经营期间未建账,开采的数量和收入不得而知;又因为经营的时间长且被关押失去自由,两人也无法准确提供数据,每次的供述不仅相互矛盾,且数量和金额都不相一致,定案证据显然严重不足。为此,专案组不得不另找他径。通过走访沿江知情的群众,专案组掌握到一条重要线索——黄砂经营业主一般没有吸砂泵船,开采必需和吸砂泵主合伙,且黄砂销售也是由吸砂泵船代为运输至客户的。只有找到泵主才能掌握开采数量和销售的对象,继而准确掌握黄砂的销售收入。可见,找到合伙开采的各个泵主,才是本案调查的关键所在。 自从马某、王某关押后,长江东流防段的吸沙泵船早已无影无踪,茫茫的江面又恢复往日的平静。于是,专案组开始了艰难的调查工作。吸砂泵船在江面、湖面飘忽不定,来去无踪,寻找泵主直象是大海捞针。专案组冒着炎炎烈日,不辞辛劳,不畏艰险,克服困难,排除各种干扰,历时三个月,跨越四省八市,寻找本案马某、王某合伙开采的吸砂泵主,并对各地销售的客户逐一进行了调查取证,终于查清了马某、王某黄砂涉税违法事实。经查,马某、王某在1997年8月至2001年11月从事黄砂开采、销售经营期间,开采黄砂250万吨,取得黄砂销售收入达1356万元,查补国、地税各税种收入达365万元(其中滞纳金112万元)。鉴于马某、王某两人目前在押,且涉税数额巨大,专案组在调查取证的同时,又将两人存在各地金融部门和案发前借出的资金以及仅有的一部高级小轿车依法采取了查封、扣押措施,有效控制马某、王某资金达250万元。目前此案已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一网打尽 马某、王某黄砂涉税案的查处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震惊和广泛关注。该县县政府会同国、地税局又召集大渡口镇、东流镇、尧渡镇等乡镇领导,部署各地黄砂税收秩序整顿工作,又相继成立了三个由国、地税和公安三家组成的黄砂涉税专案组,借严打东风,马不停蹄,继续查处全县范围内黄砂中、小型个体经营户,大有“一网打尽”之势态。据初步统计,目前已检查黄砂中、小经营户34户,查补国、地税税收收入近600万元(含滞纳金)。其他尚未摸底到的黄砂经营户,也迫于形势压力,纷纷到当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黄砂税收,黄砂税收征管秩序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可喜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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