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外销售奶粉被查处来源:中国税网作者:冯启鹏日期:2008-12-11字号[ 大 中 小 ]   近日,辽宁省海城市国税局查获一起利用滞留票进行违法偷税的案件,共计查补税款56万元。涉案企业法定代表人被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今年10月,海城市国税局在检查中发现,该公司2007年1月~7月取得的55组增值税进项税发票未按规定认证,形成存根联滞留票,涉及税额75.4万元。  稽查人员经过分析发现,该公司主要经销奶粉,此类商品直接面对消费者,许多销售行为以现金结算为主,不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稽查人员认定该公司可能存在账外经营行为。稽查人员按照滞留票上商品标注的生产日期为时限,清点企业库存,发现滞留票库存商品与滞留票上的商品数量存在很大差距。在证据面前,该企业负责人承认了账外销售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