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查函”堵截税款5100万元来源:中国税网作者:张静红 张铁林 陆保墀日期:2009-02-17字号[ 大 中 小 ] 内蒙古包头市毅鑫工贸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涉及全国14个地区104户企业,涉税金额达5100万元,已对75户企业作出补税处理,应补税款3105万元。 日前,该案已由公安机关向检察院提起诉讼,检察机关正在审理中。 “协查函”揭开逃税面纱 2008年5月19日、20日,包头市白云区国税局从金税工程协查系统中,分别收到重庆和北京市国税局稽查局发来的协查函,要求查证包头毅鑫工贸有限公司取得重庆环益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天凯商贸有限公司和北京芳盛福来工贸有限公司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两案件都被注明是国家税务总局“边城行动”涉税案件。 白云区国税局立即对毅鑫工贸有限公司展开了调查。结果发现,该公司从上述3个公司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共计136份,涉税金额1349万元,税额175万元。发票货物全部为铁粉,而重庆和北京不是铁粉的主产地,也没有对应的运费,价格也与当地一样。 并且,调查人员还发现,该公司此前已经向税务部门提交了注销申请。根据这些异常情况,白云区国税局感觉案情重大,立即向包头市国税局作了报告。包头市国税局研究决定,由市国税局稽查局和白云区国税局稽查局与公安局经侦大队组成联合专案组,对毅鑫工贸有限公司实施专案检查。 检查发现涉案金额3.3亿元 在调查中,专案组了解到,该公司成立于2006年10月,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经营矿产品、钢材、油品、稀土产品、焦炭、焦粉等。2007年1月~2008年4月,该公司销售额近1.8亿元,已纳增值税220万元、企业所得税10万元,期末留抵22.7万元。同时,共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1639份,涉及北京、天津、内蒙古、辽宁、重庆5个地区,金额15998万元,税额2432万元,所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全部认证并申报抵扣;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共1991份,金额17948万元,税额2730万元,涉及河北、山西、辽宁、福建等11个地区。 据统计,该公司经营期间,共计取得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3630份,涉案金额3.3亿元,税额5100万元,价税合计3.8亿元,发票涉及全国14个地区104户企业。 案情重大,专案组随即制订了检查方案:实施突击检查,全面清查该公司的注册地址和办公地点,委托公安部门进行网上协查,同时制作询问提纲,准备查封扣押的手续。 税警联手无一案犯漏网 为了不打草惊蛇,一举抓捕全部犯罪嫌疑人。2008年5月20日,专案组以了解注销公司的原因以及股东履行合同是否到期为由,让税收管理员联系企业有关人员来白云区国税局办理注销手续。那天,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姬利民、股东田远翔和开票人王某如约来到白云区国税局。与此同时,专案组派出另外一组人员去该公司办公地点进行搜查。 按照事先制订的方案,白云区国税局腾出了两间办公室供询问专用,并暂扣了犯罪嫌疑人的手机,防止他们与外界联系。 对犯罪嫌疑人的询问非常艰难,从下午3时开始,一直持续到次日凌晨5时。被询问人要么缄言,要么故意说不清楚内幕,询问形成僵局。直到专案组人员搜查到了开票人王某的一个笔记本,他们才低下了头。在那个笔记本里,详细记录了他们买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具体人和数据。这时,案情基本明了,疲惫的办案人员才松了一口气。 另外一组人员在搜查毅鑫公司办公地点时,也找到了企业的真假账簿和一些凭证,同时发现该公司办公地点存放有10多家企业的合同章,还有部分已经加盖其他企业合同章的空白购销合同,以及加盖其他企业公章的空白收据等资料。接着,专案组人员分别就货物、发票、资金的真实性逐一进行了核对,同时让犯罪嫌疑人对假合同、假账簿、假公章进行了指认,保证了证与证、证与供、供与供的对应关系。为了使证据链更加完整,随后,包头市国税局稽查局向全国的涉案地发出了已确定虚开的协查函,以扩大案件线索。 在经过40多次审讯后,犯罪嫌疑人终于承认了该公司在没有实际业务的情况下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事实,他们以票面金额的7.5%~7.8%购进发票,再以票面金额的8.3%~9.3%开给所需的公司或企业,从中获取差额利润。为了从税务局购买到发票,他们还伪造购销合同,并根据对方公司提供的名称,私刻了合同章和收据专用章。 目前,包头市国税局对毅鑫工贸有限公司非法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依据税法有关规定,作出了补缴增值税2593万元、罚款5万元的处理决定。同时,包头市涉案的21户企业,应补税款700多万元,已入库4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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