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申报逃税款刑事拘留后悔迟来源:中国税网作者:范昌柱 周进霜 龚宏武日期:2009-05-18字号[ 大 中 小 ]   日前,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某紫色岩砖厂老板宋某因涉嫌逃避缴纳税款被刑事拘留。  前不久,冷水滩区国税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该区某紫色岩砖厂有重大逃避缴纳税款嫌疑。该局立即成立联合调查组,通过实地调查,核实该厂2007年1月~2008年9月应缴纳税款114201.17元,并对其下达了《核定税款通知书》。宋某虽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了补充申报,但仍然进行虚假申报,拒不提供任何纳税资料。  联合调查组根据《税收征管法》的相关规定,将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冷水滩区公安刑警大队经进一步的调查,在掌握其逃避缴纳税款的基本事实和确凿证据后,对该厂老板宋某依法实施了刑事拘留。4月15日,该紫色岩砖厂补缴了所逃税款、滞纳金共计119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