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企业多转成本乱列费用偷逃所得税稽查案例
来源:网校 发布时间:2014-12-22 14:48 责编:高顿网校
化工企业多转成本乱列费用偷逃所得税稽查案例 来源:中国税网 作者: 日期:2009-09-01 字号[ 大 中 小 ] 一、企业基本情况 某化工厂是一家私营企业,主要从事过磷酸钙、磷矿粉的生产销售,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产品主要销往本地和周边地区。生产用的主要材料有磷矿石、硫酸、矿粉、钙粉。2007年申报销售额5050368.60元,销售成本4292813.31元,期间费用651925.26元,营业外收入3831.O0元,利润总额109471.06元,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36125.45元。 二、检查过程 某国税稽查局于2008年5月对该厂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缴纳情况进行检查。在检查企业原材料明细账时,发现一些主要使用的原材料为红字金额,说明结转耗用的数额大于购进数额造成的。经询问,该企业材料核算是按实际成本计价,发料单价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结转耗用材料金额,稽查人员将该企业主要原材料分品种加权平均后求出单价,计算出实际应结转成本额为5227616.38元,企业自行结转成本额为5307616.38元,多转成本80000元。在检查企业“管理费用——差旅费”明细账中有一笔报销开支45600元,注明去广州出差,共有8人报销的原始凭证车票,住宿发票都是同一地点、同一日。经查询,是该企业组织员工到广州旅游的支出,以差旅费名义计入“管理费用”,不应报销列支。 三、违法事实 该企业利用存货计价几种不同方法使用上的差异,故意多转销售成本,减少利润。在对这类问题进行稽查时,主要从材料的明细账余额和材料盘存表分析入手,发现有数量无金额,或有数量但金额为红字,均属于奇异现象,在税务稽查时,一般可推测为多转材料成本,此外还要审查材料结转单价与加权平均计算的单价是否一致。在本案中,该企业虚列生产成本的原因主要是:会计人员有意用多种计价方法计算,故意偷逃税款。经进一步审查多结转成本8万元,其中在产品应负担3万元,库存产成品应负担1万元,已销产品应负担4万元,审查后决定将该企业利润审增4万元,限期补缴企业所得税税款40000×33%=13200元。 同时,企业组织员工外出旅游开支作为差旅费报销,属典型的乱挤乱摊费用,减少利润的违法行为。在对这类问题进行稽查时,主要对在管理费用中列支的每一项业务逐项审查原始单据和报销支出的范围是否符合政策的规定。在本案中,该企业组织员工外出旅游费用作为差旅费在管理费用中列支,会计人员有意把不应在税前列支的费用记入差旅费用。故意偷逃税款。对该企业将与经营、管理活动无关的旅游费45600元,应作调增利润处理,并补交所得税45600×33%=15048元。 四、处理结果 上述税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均属于企业利用不正当手段,乱列费用,虚增成本,挤占利润,从而造成偷逃企业所得税。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对该企业所偷税款28248元处于0.5倍的罚款,即罚款14124元。同时责令该企业作出以下账务调整: 虚增生产成本处理 借:原材料 80000 贷:生产成本——在产品 30000 产成品 10000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40000 外出旅游计入管理费用 借:其他应收款——广州旅游借款(或福利费) 456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45600 补缴企业所得税 借:企业所得税 28248 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28248 借: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28248 贷:银行存款 28248 税收,是国民经济最为重要的调节器,随着经济的发展,税收法律愈发繁杂,税收调整愈发频繁,作为企业财务人员,掌握着企业的税收命脉,迫切需要综合的税务管理能力,加入税务经理专修班,掌握税务实务、税务筹划、税务稽查、税务行政复议,拓宽税务处理软技能,成为优秀的财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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