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西格二线“4•14”特大假发票案稽查案例
来源:网校 发布时间:2014-12-22 14:48 责编:高顿网校
青海省西格二线“4•14”特大假发票案稽查案例 来源:中国税网 作者: 日期:2009-09-15 字号[ 大 中 小 ] 青藏铁路西格复线工程是国家重点工程项目,可是一些别有用心之人,利用给西格复线工程提供建材之际,偷逃国家税款中饱私囊。 一、案情由来 2009年4月14日,西宁市湟源县国税局稽查局对辖区纳税人阳坡湾采石场,进行了账目检查。发现该企业没有建立账簿,稽查局的工作人员经调查,此砂场开采的砂石主要销售给正在承建西宁至格尔木铁路复线工程建设的的某工程项目部。随即,对“西格复线”该工程项目部自购砂石和辅助材料取得的发票进行调查核实,发现有假发票。由此湟源县国税局稽查局及时对西格复线的另外几家施工单位取得砂石的数量、砂石供应单位、个人及资金结算情况展开了重点检查。 二、检查过程 通过对砂场和其他建材供应单位提供的发票的重点检查。发现假发票涉及的地区多、企业多、发票多和涉税额高等情况,湟源县国税局及时向省、市国税局稽查局进行了报告,并得到了省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将该案列为省局督办案件。由于案情重大,于4月27日成立了“4.14假发票案”专案组。 “4.14假发票案”触及到整个“西格复线”工程的自购材料的所有企业,可以说涉及面很大。通过由点触线及面的发票整治行动,必将产生较大的社会影响。对合法使用发票,规范税收秩序,增加税收收入起到积极地促进作用。 西宁辖区内共有5家“西格复线”工程建设单位。都属于国资委注资公司。5家单位在法律形式上是完全独立的经济实体;核算上主要材料由铁道部统配调拨,自购材料由青藏铁路公司“西格复线”总指挥部核定拨付。 在稽查局工作人员取证期间,克服了重重困难,由于调查取证工作量特别大,地域广,缺少更多的相关信息和手段。因此,随着检查工作的不断深入和细化,工作涉及面和工作难度也将随之加大。稽查局工作人员想通过施工单位通知假发票提供者,前来稽查局办理相关手续,继而追查假发票的来源,但个别砂场供应者和施工单位只发生过一次业务,提供1份票,货款结清,查找当事人难度很大。有时为了落实一份假发票的来源,稽查局工作人员西宁、大通、湟源等地四处奔波。 为了取得合法有效、完备确凿的证据,有的票需要找到第三方,甚至第四方,而且往往在中途就断了线索。对施工单位应付给假发票提供者的货款,还不能采取保全或其他强制措施,税务工作者只能做耐心细致的税收相关政策法规的辅导工作,争取让纳税人自己主动缴纳。就这样,稽查局的工作人员在最短的时间内,共核查了涉案的17家企业和个人的3,925份发票。 三、违法事实 稽查局在西格复线一承建单位采集到其自行采购货物发票复印件952份,经比对查出165份可疑票。经检查核实有伪造的税务机关代开发票58份,金额1,792.8万元;普通发票确定虚假发票45份,涉税金额576.9万元,其中假票42份、非法提供(取得)虚开发票3份。对于13份外地票已发出协查函。 越查问题越多,在西格复线另一建设单位共采集发票429份,经比对发现有95份发票比对不符,有问题发票占全部采集发票的22.14%,累计金额9,816,969.55元,其中5份发票为国税局代开发票,开具品种主要有:沙石、白灰、硫磺、钢板等,稽查局工作人员在现场进行了实地取证,经核查证实为假票。查证有伪造的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和虚、假普通发票累计123份,开具总金额为2865.01万元。共核实提供虚假普通发票涉及单位(个人)有17户。对已核实有提供假票和虚开票的13户砂场和建材供应商进行补税。通过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支付沙石款的方法,促使13户企业主动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相关手续和缴纳税款,部分企业及个人已累计向主管国税机关预缴增值税111.05万元。 税收,是国民经济最为重要的调节器,随着经济的发展,税收法律愈发繁杂,税收调整愈发频繁,作为企业财务人员,掌握着企业的税收命脉,迫切需要综合的税务管理能力,加入税务经理专修班,掌握税务实务、税务筹划、税务稽查、税务行政复议,拓宽税务处理软技能,成为优秀的财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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