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大连某国际劳务公司隐瞒收入少缴税款案例来源:中国税网作者:程丽华日期:2011-07-18字号[ 大 中 小 ] 近日,大连市地税局成功查处了一起国际劳务公司隐瞒收入、少缴税款的逃税案件。 2009年12月,大连市地税局接到举报,反映大连市某国际劳务公司从2002年至今,利用瞒报出国人数、不计或少计收入等手段逃税。经研究,大连市地税局决定将此案交中山区地税局查办。 大连市中山区地税局接到《涉税举报案件交办通知书》后,立即成立了专案组,制定了详细的检查预案。很快,3个检查小组进行了明确分工,分别负责调取账簿资料、采集电子数据、做询问笔录。 在查办案件过程中,要准确核实劳务公司的出国人数,需要出入境管理部门的配合。中山区地税局得到了大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的支持,并约定同时进户检查。在约定的时间,专案组及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一起来到了该国际劳务公司办公地,依法调取了该公司2002年~2009年的账簿、凭证及合同,同时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会计进行询问,并做了调查询问笔录。 该国际劳务公司与出国劳务人员签订《合同书》,合同约定出国劳务期限为3年,每年收管理工作费1万元。合同签订后,每个外派人员一次性收取*9年管理费和手续费1.5万元,行为保证金2万元/人,其中有5000元是代收费用,用于包括政审、培训、护照、签证等,该项收费属于代收费用不属于应税收入。行为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回国5日后,作为第二、第三年管理费一次转做收入,此项收费应按权责发生制的要求,在合同约定的生效时间逐年结转收入,并缴纳税款。对没有房屋做抵押的出国劳务人员,每人再收取保证金1万元~2万元不等,这部分保证金在回国后退回本人,不属于应税收入。由于出国劳务人员都是个人,付费都使用现金,也不知索取正式发票,因此,该国际劳务公司在收取费用时,只开自制的收据,收取的现金也未全额存入公司银行账户,只把一部分出国人员交付的*9年管理费用计账并申报纳税,应在第二、第三年转收入的行为保证金并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结转收入,导致少计收入。另一部分人员则未计入出国人员名单,相应的收费也未计入收入。 专案组对调取的账簿资料进行了整理,统计了各年度出国人员的数量及明细,并与被举报人交代的情况进行了比较,发现有比较大的出入。首先是每个年度的出国人数,被举报人提供的数字远大于账簿及所提供的合同数。其次是企业留存的出国劳务合同不全,部分已履行完毕的合同已被销毁。第三,年限间隔太久,一些资料无法查找。 在调查人员询问出国劳务合同能否得到出国劳务人员的信任时,被举报单位的一位工作人员曾说过:这些合同是需要公证的。该细节引起了调查人员的重视。经过公证的合同,在公证部门必然有备案。只要能查到这些备案的合同,一切就将大白于天下。 大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得知这一消息后,主动承担起调查公证部门备案合同的任务。经侦支队在大连市公证处调取了2002年以来备案的合同,从中查找到该国际劳务公司所备案的全部合同,并进行了登记,整理出该国际劳务公司历年签订的合同明细。 出国人数有了,但是,由于出国劳务人员中有中途回国的,每个出国劳务人员究竟在国外工作了多长时间,这是确定应税收入的一个关键。经侦支队又到进出境管理处按合同明细调取了每个人员的进出境记录。 在具体核实过程中,专案组主要从3个方面入手,一是每年的出国人数,以公证处的备案合同为依据,先登记每个人员的出国时间,最后统计出每个年度的出国人数。二是每年中途回国的人数,对照出国人员的名单,一一查找回国记录,统计出提前回国人员的出国时间、回国时间。三是计算每一年的应税收入,收入的计算时间按权责发生制,逐年结转其相应年度收取的管理费用。每一年度的应税收入由收取当年出国人员的管理费用、以前年度出国应在该年度转做收入的管理费用2部分组成。对提前回国人员的管理费用,也按权责发生制进行划分,对应退还给出国人员的费用,不再计入收入。 该国际劳务公司缴纳的主要税种是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这2个税种均涉及核实营业收入的问题,营业税的应税收入与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收入是否同一个概念?企业自称曾以现金形式向境外公司支付佣金,但由于未通过外汇账户结算、也没有相应支付凭证,因此,在计算应纳税款时,未予考虑。由于该国际劳务公司从成立以来,企业所得税一直实行定率征收,其成本费用已全额记账,该公司每年少计的收入应同时是营业税的计税依据,也是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收入。 专案组集中精力对该公司历年安排出国的人数、中途回国的人数、应转收入未转收入等情况进行了详细的统计、计算,经与各年度申报收入比较,计算出各年度少计收入。 最后经过合议,大连市地税局决定追缴该国际劳务有限公司营业税32.8万元、营业税附加36080元、企业所得税194703.98元,税费合计558783.98元,加收滞纳金173483.69元。同时,对该公司采取少计收入、进行虚假申报的手段少缴税款的行为,依据《税收征管法》的相关规定,定性为逃税,并处相应罚款。同时,该公司的行为已涉嫌犯罪,目前该案已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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