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误作犯罪文书惹恼企业来源:中国税网作者:刘学刚 刘玉存日期:2007-11-28字号[ 大 中 小 ]   某税务机关的税务审理人员由于一时疏忽,对某企业下达的税务处理决定书中“违法事实”写成了“犯罪事实”,企业发现后十分不满,经税务机关的一再解释此事才算平息,后税务机关及时对该执法文书进行了更正。由此事件可以看出,税收违法并不等于税收犯罪,它们是有明显区别的。  税收违法。税收违法行为是指税收法律关系主体在税收征收管理过程中违反国家税法的行为。存在税收违法行为,是追究税收法律责任人的基本前提条件。税收违法行为包括两个大类,一是纳税主体(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违法行为,二是征税主体(税务机关及税务人员的违法行为)。纳税主体的违法行为包括违反税务管理制度的行为,以及偷税、抗税、骗税、欠税等行为。征税主体的违法行为包括税务机关违反税法的行为和税务人员在执法中的违法行为。虽然税务机关作为行政法人不具有自然属性,不能独立进行思维,但税务机关的法定代表人获得了代表税务机关行为的法定授权,其代表税务机关作出的行为,就是税务机关的行为,如果违反税法,税务机关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样,一般税务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也代表税务机关,对于其违法行为,税务机关也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在税务机关承担法律责任的同时,税务机关法定代表人和一般税务人员也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税收犯罪。税收犯罪是税收违法发展到一定程度而形成的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税收违法不一定构成税收犯罪,但税收犯罪必须是税收违法。构成税收犯罪还需要特殊的条件:一是对社会的危害达到一定程度。这是税收违法与税收犯罪的根本区别之一。其衡量标准主要是造成税收收入损失的额度、对税收秩序、税收破坏程度以及情节严重程度等。二是违反刑法规定。税收犯罪不是一般的违法行为,只有当税收违法行为触犯了刑律时,才构成犯罪。这里所说的刑法规定,不仅指刑法本身,还包括*6立法机关直接作出的相应立法解释以及*6司法机关作出的有关司法解释。三是实施的行为应受到刑法的处罚。已违反刑法有关规定,但刑法中没有要求对其刑事处罚,如情节轻微,也不构成犯罪。  衡量罪与非罪的标准,主要是涉及税额大小,是否为累犯、情节严重程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