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字”背后有名堂来源:中国税网作者:葛学龙日期:2007-11-28字号[ 大 中 小 ]   被查单位:江苏省盐都县工商银行  稽查单位:江苏省盐都县地方税务局稽查局  违章案情:该行系国有金融企业,主要从事存贷款业务,税款征收方式采用查账征收。  1999年4月8日,稽查人员对该行进行1998年度地方税收检查。在检查中,通过对财务报表、账簿、记账凭证等资料审核,发现经营费用科目中,红字冲销较多,累计达80653.43元,该行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80653.43   贷:经营费用 80653.43(红字)  是不是该行用红字更正错账?带着这个疑问,稽查人员通过询问办税人员得知,该行收取客户的印刷凭证费,未计入经营收入,而是直接用红字冲减经营费用。该行通过上述账务处理,虽不影响利润总额,但却偷缴了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合计4476.27元。  处理决定:依据《税收征管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该行的行为已构成偷税,应补缴营业税4032.67元,城建税282.29元,教育费附加161.31元,合计4476.27元。并处所偷税款两倍的罚款。  当前,一些单位为了少纳税,通过红字冲减费用,不入收入,对此,税务机关应加大稽查力度,特别是收入或者费用科目出现红字时,应深入了解,重点稽查,把问题查清查透。就账查账,忽视对纳税人应税销售额的检查,特别是对粮食企业,要从销售额入手,采取倒推的方法,着重审查其收入类科目以及往来账户,必要时还要核查相关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同时还要逐笔审核其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的对应关系,防止企业将不准抵扣的免税项目进项税额计算抵扣应纳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