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楼三税率纳税要注意来源:中国税网作者:张少辉日期:2007-11-28字号[ 大 中 小 ]   一、被查单位基本情况:河北省灵寿县××信用社,是隶属于县联社的一个农村小信用社,经济性质为集体,主要从事农村存放款业务。  二、稽查单位:灵寿县地税稽查分局  三、案件来源:日常检查  四、检查方式:进户检查  五、基本案情及检查分析灵寿县地税稽查分局根据微机选案于1999年1月对××信用社1998年度的纳税情况做了重点检查,检查发现该单位于1998年3月投资建造3层营业楼一幢,总面积570平方米,1998年9月份竣工决算,投资总额550955元,该单位已按计划投资额60万、税率5%申报缴纳投资方向调节税30000元。根据以往工作经验,金融机构营业楼由于适用税率不同,经常出现税款缴纳不足额问题。为了核实该单位应纳税款,稽查人员将金库、营业室、宿舍等进行实地丈量测算,计算结果金库面积38平方米、营业室168平方米,其余部分(会客室及宿舍等)364平方米。《中华人民共和国投资方向调节税暂行条例》第三条及计投资「1992」2618号文、计投资「1995」742号文规定:金库适用0%、营业室适用5%、其它部分适用15%的税率。因此,稽查人员根据工程单位投资额、各部分面积及适用税率计算出该单位应缴投资方向调节税60895元,扣除已缴30000元,应补缴投资方向调节税30895元。  六、处理决定国家计投资「1991」1045号文规定,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在年度终了和项目竣工后两个月内办理年度结算和竣工决算。项目竣工后,未缴足税金的,应在3个月内补缴。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对该单位作出补缴税款30895元的处理决定,限接到处理决定书3日内入库,并加收滞纳金1853.70元。  在检查过程中,该单位人员积极配合,税款及滞纳金于第二天全部入库。  七、稽查建议  1.金融系统建造的营业楼,涉及不同档次的税率,如金库0%、营业网点5%、其它部分15%的税率,企业办税人员在进行纳税申报时,由于对税率及其它具体规定掌握不清,极容易出错。  因此税务机关应进一步加大税法宣传力度,做好对纳税人具体业务的辅导,使广大企业办税人员做到知法、懂法、守法,避免因不懂法而做“偷税”嫌疑人。  2.在实际工作中,有些单位和个人从自身利益出发,钻国家税收政策、法规的空子。比如故意多报0%税率、低税率项目,少报或不报高税率项目,以达到偷逃国家税款之目的。税务人员在日常征管、稽查工作中应引起高度重视,特别是对适用不同税率的项目,不要只看是否申报缴了税,而必须深入实际调查取证,认真核算,看其是否缴足了税。只有如此,才能断掉一些不法分子打国家税收主意的念头,确保国家税款应收尽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