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某税务中介机构老板借“吃喝”逃税被查处来源:作者:日期:2009-12-17字号[ 大 中 小 ]   税务师事务所作为税务中介机构,本应以诚信、守法为本,但是,广州某税务师事务所老板却以餐饮票据报销近10万元的个人消费不缴个税,被广州地税第四稽查局依法查处。  据了解,该税务师事务所从2005到2007年营业额90至120万元,其每年的经营费用在80至110万,每年“精确”地略有盈利。从其经营费用的构成来看,主要为汽油费、旅游费、餐饮等票据,其中以餐饮票据居多,大约占费用的90%。税务师事务所怎会有这么多的吃喝应酬?为此,稽查人员经过深入调查,确认其中9万多元是该企业总经理以“吃喝”票据报销的方式“虚领”的,因此,税务机关查补其个人所得税18,584.11元,并对企业处9292.07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