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校 发布时间:2014-12-22 14:48 责编:高顿网校
《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来源:中国税网 作者: 日期:2010-03-05 字号[ 大 中 小 ]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新的《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中规定,市(地)及市(地)以上税务机关稽查局要设立税收违法案件举报中心,举报中心的电话(传真)号码、电子信箱、通讯地址及邮政编码要向社会公布,举报中心要设立检举箱和检举接待室。  实名检举和匿名检举均须受理,且税务机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严禁泄露检举人的姓名、单位、地址、联系方式等情况,严禁将检举情况透露给被检举人及与案件查处无关的人员。宣传报道和奖励检举有功人员,未经检举人书面同意,不得公开检举人的姓名、单位、地址、联系方式等情况。 税收,是国民经济最为重要的调节器,随着经济的发展,税收法律愈发繁杂,税收调整愈发频繁,作为企业财务人员,掌握着企业的税收命脉,迫切需要综合的税务管理能力,加入税务经理专修班,掌握税务实务、税务筹划、税务稽查、税务行政复议,拓宽税务处理软技能,成为优秀的财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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