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武汉市审计式稽查:引导稽查人员查深查透来源:中国税网作者:李传宝 叶翩日期:2011-10-31字号[ 大 中 小 ] 近日,湖北省武汉市国税局第五稽查局干部郑德祥运用审计式稽查方法,对2户纳税人进行了检查,初步查明企业存在涉税违规行为,应补税400余万元。郑德祥说,审计式稽查很适合他这样的新手,可以帮助他查深查透。今年,他运用该方法检查了6户企业,补税1400余万元。 据了解,国家税务总局在今年的稽查工作计划中,提出了建立审计式稽查工作底稿的要求。武汉市国税局以第五稽查局为试点单位,着力推行审计式稽查,依托电子信息技术和财务审计方法,分析涉税问题,查找疑点信息。截至9月底,第五稽查局共对12户纳税人实施了审计式稽查,查补税款2600余万元。 审计式稽查是指税务机关依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情况,综合运用企业会计制度和内部控制评价方式、分析性复核方法等现代先进的审计技术手段,依法查处税收违法行为的一种税务稽查方式。 武汉市稽查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审计式稽查方式适合较为规范的大中型企业,能准确引导稽查员进行纳税检查,确保结果的规范化和准确性,有效防范税收执法风险。同时,该稽查方式讲求团队分工和协作,充分利用人力资源,提高整体工作质量和效率。 与传统的稽查方式相比,审计式稽查具有重案头分析、重工作底稿程序等特点。通过工作底稿的指引,稽查人员对企业进行全面深入的检查,用审计的方式来发现案件线索并进行查处,最终对被查企业的纳税情况作出客观评价。 在试点过程中,第五稽查局提出一看、二试、三行的三步工作法。“看”,就是组织稽查人员观摩税务师事务所进行税务审计的全过程:“试”,即由稽查人员进行审计式稽查的实战操作,熟悉和掌握审计的方式方法:“行”,即在不断改进和完善的基础上,积极推行审计式稽查。 在这三个步骤的基础上,第五稽查局先后选取了10余家工业企业作为审计式稽查的试点对象。这些企业内控机制较为完善,财务核算健全,并具有一定的行业代表性,基本涵盖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上市公司及外资企业。如对某上市公司,由于选案部门和其他稽查组难以确定疑点,第五稽查局便对该公司实施了审计式稽查。稽查人员按照审计式稽查工作底稿分析提示的风险点,发现该企业当年管理费突增,通过对仓库、销售及生产一线管理人员进行约谈,进一步核实了该企业的管理费科目明细账和凭证。最终,稽查人员确认该企业将报损存货直接计入管理费用,未进行进项转出等涉税问题,对其补征税款240万元。 审计式稽查初战告捷,坚定了稽查人员学习运用这一稽查方式的信心。他们一致认为,审计式稽查的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的模板操作,既方便了稽查工作,形成了有力的工作指导,又帮助他们防范了执法风险。 为使电子查账信息更符合税务稽查工作的要求,形成规范、实用的审计式稽查工作底稿,第五稽查局不断总结个案经验,优化审计式工作底稿的审计项目。同时,该局积极与税务师事务所联系,建立审计式稽查联系会协作机制,积极采纳好的意见和建议,逐步掌握了审计式稽查的具体方法,形成了更加有利于稽查的工作底稿。 稽查人员在工作底稿的引导下,查找涉税风险点、分析风险点、核实风险点、确认风险点,实现了在全面过程控制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对企业进行稽查。如对某上市公司进行审计式稽查时,稽查人员利用工作底稿信息,查实企业存在收入未按时确认、多报研发费加计扣除、境外分回利润未按规定补税等涉税违规问题,共对其补征税款1200余万元。 目前,第五稽查局已形成了较为完善、符合税务稽查工作要求的审计式稽查工作底稿,并组织干部进行全方位学习培训。该局在全局范围内树典型、推广经验,带动更多稽查干部参与到审计式稽查试点工作中。 据悉,武汉市国税局将在成功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市国税系统推广审计式稽查方法,以便更好地服务和指导税收稽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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