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原破获“黄金税案” 涉及30多省市来源:中国税网作者:霍铮 王晓红日期:2011-11-03字号[ 大 中 小 ] 多头注册转手倒卖 10月18日,太原市国税局稽查局发布消息,一起虚开虚抵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在市国税稽查人员和公安干警的通力合作下,历时一年有余,现已成功告破。犯罪嫌疑人通过多头注册空壳公司套取增值税票,税票克隆后再转手卖给需要增值税票的煤炭企业,最终套取国家巨额税收,共计查补税款、罚款2548万元。这起“黄金”税案共涉及30多个省、市,涉税金额共计46亿元。 黄金销售企业税负异常 2010年下半年,黄金销售市场逆流涌动。市国税稽查局在省国税局的严密部署下,开展了一场大规模的稽查行动。 初查结果显示,两年间黄金销售企业收入呈爆发性增长,而毛利率、税负率却直线下滑。案件涉及我市14户企业,包括6户黄金经销企业和8户接受黄金销售企业开具发票的受票企业。仅2008年至2010年上半年,开具和接受的发票多达6700余份。比对结果显示记账联与抵扣联严重不符,同一发票号码,真假两张发票;两个货物品名,黄金摇身一变成了煤炭。 揭开黄金流通的秘密 沿海某城市,是我省黄金企业销售流向所指的104户企业的注册地,也是这些企业共同指定的提货地。 稽查干部*9时间赶往当地国税稽查局。经查询发现,104户企业中,注销或走逃的92户,目前尚在经营的又大都联系不上。稽查人员仔细罗列出104户企业涉及的当地72家开户银行,调取了所有资金交易记录,并选取其中几户交易频繁且量大的企业展开外围调查发现——— 购买黄金的资金从不同的商贸企业汇入黄金销售企业,余款却转入同一个人账户或是返回原来的商贸公司后,又进入同一个人账户,或是同一笔资金在不同的商贸公司间来回流动。种种迹象表明,名为104户企业,实际上仅操纵在少数几个人手里。 稽查人员对目前仍在正常经营黄金的商贸企业调查后得知,他们除了自己加工外,还将部分黄金卖给附近个体黄金加工点。个体加工点购得黄金的价格几乎和黄金商贸企业取得的价格不差上下,甚至更低,而且附近还有个黄金回收中心,也在大量收进黄金,回收价格比市场均价略低。 听到这个消息,稽查人员为之一震。因为黄金回收环节、冶炼环节是免税的,犯罪分子有可能是在利用回收中心和个体加工市场回笼资金。联系此前发现的资金流怪圈,稽查人员逐步勾勒出犯罪嫌疑人一个清晰的活动轨迹:这些商贸企业购买黄金,意在增值税票。 煤炭企业道出玄机 与此同时,另一路深入购票方某洗煤企业检查的稽查人员通过账务检查发现,该洗煤厂有原煤购进业务和相关手续,但是煤款却以现金支付,被一名叫骆某某的女子提走,账面上有上万元的应付款长期挂账,这显然不符合常理。经查,煤运公司根本没有姓骆的业务员,进一步协查发现,该洗煤厂从未从抵扣联所显示的煤运公司购进原煤,洗煤厂提供的从该煤运公司购货的同一税号增值税发票,经鉴定是伪造假票。该洗煤厂涉嫌购买增值税发票。 稽查人员随即对洗煤企业老板展开了心理攻势。迫于强大压力的煤老板讲述了其中的过程:“我们从一些小煤窑购进煤炭,无法取得增值税票,每年都要承担一大笔税收,正当我们发愁时,有人打电话过来说长期代开各类增值税发票,而且只收6%至7%的费用,我们就联系上了……” 案情逐步明朗,犯罪分子通过多头注册空壳公司,从黄金销售企业购取黄金,取得增值税票,一边通过黄金加工市场或黄金回收中心变现,一边通过克隆税票,卖给需要增值税票的煤炭企业,从而挣取非法利益。煤炭企业则借此套取国家大额税收。 2010年10月,市国税局稽查局向公安经侦部门移送了“黄金税案”的相关涉案企业和重大嫌疑人骆某某,同年12月,骆某某被公安和税务部门从陕西渭南抓获。2011年8月,检察机关对该洗煤企业法人代表起诉,随后税务部门对以上企业依法做出税务处理,共计查补税款、罚款2548万元,为国家挽回了巨大的税收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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