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内蒙古国税系统稽查查补收入17.56亿元来源:中国税网作者:张静红日期:2013-01-30字号[ 大 中 小 ]   2012年以来,内蒙古国税局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大稽查工作力度。截至去年11月底,全区国税系统稽查查补收入17.56亿元,入库收入17.16亿元,查补、入库税额均创历史新高。  内蒙古国税局稽查局局长卫广江介绍,该局采取了5项重点工作措施,提升稽查工作的质量。一是按照税收自查、抽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合理确定不同层级的检查范围,积极推进分级分类稽查办法,确保专项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组织开展税收专项整治活动,重点对农产品加工企业较为集中、税收秩序较为混乱的地区,开展农产品收购发票的税收专项整治,对矿产品类及羊绒、貂皮服装类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开具异常的地区直接督导整治。同时,充分利用税收信息化建设成果,探索建立涉税违法监控机制。  三是深入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将发票检查作为税务检查的必查步骤和必查项目,并与行业税收专项检查、区域税收专项整治、重点税源企业检查、专案检查工作结合起来,做到“查账必查票”、“查案必查票”、“查税必查票”。  四是加强对各盟市稽查工作的检查、督导工作,制定《基层督导工作方案》,成立督导组,加强对各盟市稽查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及时掌握稽查收入进度,及时沟通解决基层部门遇到的困难。  五是加强部门协调,对内与征管、税政、信息中心等部门配合做好税源信息、数据分析、政策支持和总结深化等配合工作。对外主动与公安、地税、纠风办等部门保持经常性的工作联系机制,借助相关执法力量联合打击涉税犯罪,共同营造良好的综合治税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