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地税对中小企业从事勘察设计业务的营业税优惠政策来源:中国税网作者:日期:2009-10-29字号[ 大 中 小 ]   中小型勘察设计企业将承担的勘察设计劳务分包或转包给其他勘察设计企业或个人并由其统一收取价款的,以其取得的勘察设计总包收入减去支付给其他勘察设计企业或个人的勘察设计费后的余额为营业税的计税营业额。  一、相关政策规定  对勘察设计单位将承担的勘察设计劳务分包或转包给其他勘察设计单位或个人并由其统一收取价款的,以其取得的勘察设计总包收入减去支付给其他勘察设计单位或个人的勘察设计费后的余额为营业税计税营业额。  二、需准备的书面材料  1、勘察单位、建筑设计单位签订的有关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2、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三、办理程序  属于企业自主享受,不需要办理申请手续。但是有关合同文件、发票等资料应留待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备查。